新邵县妇联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节能减排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新邵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贯彻实施,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成立了新邵县妇联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由主席刘立红任组长,党组成员李塘边任副组长,成员有副主席钟敏华、办公室主任黄红娟。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明确分管领导为李塘边,联络员为黄红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分阶段实施、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组织妇联全体人员按照《新邵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2005-2009年以来的节能工作在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措施、落实整改。组织对《条例》和《办法》的学习,不断增强了机关公务人员参与环保节能责任感、使命感,发挥了公务人员在“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促进全单位形成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风尚。
三、抓好落实,做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倡导者
县妇联一贯奉行节约的理念,在日常工作中,都是人走灯灭,人走水停,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使用也都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操作。县妇联在本单位厉行节约的同时,还作节能环保的倡导者。我们与团县委、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联合举办了“争当环保小卫士”的征文比赛,协助县科协,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以“环保”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今年的“三八”庆典上,我们向与会的各位姐妹下发了精美的环保购物袋。通过活动宣传,扩大影响,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普及了节能政策知识和节能常识,提高了节能管理水平,推动全社会营造“环保节约,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目标,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的日常工作机制
2010年是“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20%,2010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在2009年基础上要再降低5%。根据县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的这一要求,制定了县妇联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2010年目标的完成。为实现上述目标,县妇联认真贯彻《关于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0〕71号)文件精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的健全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好了本年度节能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室内空调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要求,加强对本机关日常节能管理和能源的巡视检查,做好台帐登录记载及统计报表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