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百亩乡有13个村涉及到征地拆迁工作,“农嫁女”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矛盾有所激化。这些妇女权益的保障问题,引起了百亩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百亩乡妇联更是把这个问题作为妇女维权的重点。一方面,将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向党和政府反映,利用各种渠道帮助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另一方面,努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理顺受侵害妇女的情绪,向她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受侵害妇女通过正当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促进了社会稳定。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当好维护“农嫁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宣传员”。
一是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全乡开展法制和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农村政策。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宣传。二是做好农村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妇联干部以女性特有的热心、细心和耐心,多做疏通情绪,稳定人心的工作,帮助她们掌握法律和政策,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她们依法办事、着眼长远、服从大局,运用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向广大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发挥妇女组织优势,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男平等意识,通过大量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寻求“农嫁女”矛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合点,促使问题的顺解决。
(二)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当好“农嫁女”合法权益的“代言人”。
近年在百亩妇联的来信来访中,“农嫁女”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一直是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近五年来,乡妇联共接待来访“农嫁女” 21起。乡妇联对来信来访情况进行了核实分析,并向乡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对侵犯妇女土地权益问题进一步重视。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制订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多方协调,探索机制,当好依法维护“农嫁女”合法权益的“调解员”。
乡妇联在协调处理“农嫁女”问题过程中,注重发挥协调功能,促使问题的早日解决。一是争取以行政途径协商解决。乡村妇联干部从思想政治工作入手,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相结合,通过走访、开座谈会等形式,发挥妇女组织的教育引导和调解作用,依靠党员干部和群众做工作,用自己的诚心、真心和耐心与矛盾双方沟通,探寻最佳的结合点。既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主导作用,又根据各村矛盾纠纷情况、群众民意等具体情况,纠正村民自治组织错误的观念和做法,及时化解矛盾。二是积极寻求法律途径。通过本人乡法院起诉,同时建立特邀陪审员制度,提供司法维权服务,为化解纠纷、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百亩乡百分之九十的“农嫁女”能分配到土地征用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