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县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近年来,该县采取三项措施切实促进县妇儿工委建设,一是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妇联,为切实加强办公室建设,2002年,县妇儿工委积极争取县编办为妇儿工委办落实了机构编制和人员,为妇儿工委办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了人员保证。2007年,争取财政部门将妇儿工委办公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了财力保障。2010年,县妇儿工委抢抓机遇,向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等相关部门提交《关于请求将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高配正科的请示》,并积极向县委领导汇报争取,3月份,经过县委研究,按照组织程序,由县编办下文将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单设,高配正科级,推动了该县妇儿工委办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二是强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妇儿工委成立时,成员单位仅有23个。根据工作需要和机构改革,2008年7月,县妇儿工委办积极与各成员单位联系,重新确定了委员,并由县政府下文,对妇儿工委成员进行了调整,增加到了35个单位,进一步充实了妇儿工委工作力量。2008年,对照《汝城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汝城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目标要求,印发了《汝城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由妇儿工委统一协调,对成员单位强化管理、量化目标、细化责任,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快速发展。三是健全妇儿工委工作制度。为切实规范妇儿工委的工作,县妇儿工委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汝城县妇儿工委工作制度》,形成了调研督查制度、述职评议制度、监测评估制度、考核表彰制度等九项制度,提高了各成员单位及各级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促进了妇儿工委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