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为孕产妇、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健康档案
作者:刘苏华      发布时间:2010-07-28 17:28:50

今年,石门县启动了为孕产妇、0-3岁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的工作。


 

年初,石门县卫生局便向各医疗单位下发了《关于印发<石门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卫发[2010]2号)。方案提出了用3年时间,逐步为我县城乡居民建立统一、科学和规范的健康档案的总体目标。通过门诊接诊、健康体检、疾病筛查、入户服务(访视或调查)等方式,由各乡镇卫生院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其他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村卫生室协助。在建档过程中,要坚持居民自愿、积极引导、循序渐进、规范建档的原则,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用性。


 

目前,此项工作在全县各乡镇有条不紊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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