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许敏慧,女,13岁,郴州市苏仙区荷叶坪乡兰王庙村许家二组人,现在荷叶坪中心完小读书。2010年3月19日下午6时许,放学回家的许敏慧在自家中被本组村民许元正用刀砍伤头部、面部及背部全身多处,双手被砍断,案发后,许慧敏被送至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医生检查许敏慧已落下终身残疾,治好后也只是生活能够基本自理,郴州市科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为重伤。马头岭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及时将犯罪嫌疑人许元正控制,通过调查取证后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并将许元正带到长沙湘雅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中心【2010】精鉴字第96号司法鉴定书,鉴定许元正为精神分裂症,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如今以送往湖南省精神病监护治疗所监护治疗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为此,许慧敏父亲通过村妇代会、镇妇联找到区妇联请求帮助。
办理过程及结果
区妇联得知事情后,首先是分派村妇代会将受害人送到医院救治;其次是与乡妇联、乡政法委和派出所在接到案情的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控制起来,并到村组走访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后,形成了专题汇报,带领受害人家属到区政法委和区民政局等部门向主要领导汇报案情,请求援助。鉴于伤害人许元正为精神分裂症属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经区、乡妇联和乡政法委多次上门做工作,伤害人的监护人答应承担全部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目前,已支付手续费 12万元,鉴于伤情较重,许慧敏现转至上海华山医院治疗,先后用去医疗费16万余元,后期治疗还有3次约需治疗费用16万余元;因双方都是农村家庭经济并不宽裕,后期治疗的费用16万元还没有着落,随时都有停药的可能。针对这些情况,区妇联向多个部门求助,许多部门伸出了援助之手:区政法委6000元、苏仙区计生委1000元、区妇联从其他单位化缘4000元、荷叶坪乡政府2000元、荷叶坪中学1100元先给许敏慧救治。
办理思路和策略
这个涉及妇女儿童伤害的信访案件的解决,区妇联、乡镇政法委和派出所是关键。受害人要得到救助,乡镇政法机构就必须要在案发第一时间将案犯嫌疑人控制归案,然后筹措资金救助受害人。
工作成效和启示
上述信访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区、乡两级妇联组织和区政法机构对伤害妇女儿童案件引起重视、信息灵敏准确、出警快捷及时、受害人救治及时。目前,受害人的权益往往因种种原因得不到保障;乡村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够,尤其是留守妇女儿童受到伤害的案例居多;在农村对精神方面的病人管理还有很大的漏洞;在乡村法制宣传和执行方面等还有待加强。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