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四举措”促农村计生家庭转变生育观念
作者:龙山妇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7-19 11:33:51

 近年来,龙山县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积极引导农村计生家庭转变生育观念。通过利益导向,到目前为止,该县共有3000多对农村夫妇推迟了二孩生育,1500多对农村夫妇主动放弃了二孩生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对独生子女家庭,每月领取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满14周岁;对两女户计生家庭主动落实常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2、对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在普高和中考招生中给予照顾加分,并对在该县内就读的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实行免费教育,并由县财政统筹发放九年义务教育期内入学生活补贴每人每年200元,高中期间每人每年400元;计生家庭子女考入全日制专科院校以上的给予2000至3000元一次性奖励,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的,给予3000至5000元一次性奖励。

 3、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计生家庭优先开展技术培训,使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技术;对从事经营活动的除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外,还免收注册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对农村贫困计生户家庭优先安排扶贫项目,对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优先提供财政贴息贷款,并优先扶持发展农业产业项目;对于计生“两户”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明确部门对计生贫困家庭责任帮扶,每年每户帮扶资金不少于200元。

4、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父母在年满60周岁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畴,每人每年给予72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独生子女计生家庭子女伤亡、伤残的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范畴,每人每年给予960-1200元不等的扶助金。

5、在新农合中,应由计生家庭所须交纳的参合金,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对生病住院的在报销住院费用时,在同等条件下计生家庭优先。对符合农村低保政策的农村计生家庭优先纳入低保。60周岁以上的农村计生家庭生活困难并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优先安排到各乡镇敬老院生活。


 

(龙山县妇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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