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汇报
作者:武冈市妇幼保健院妇委会      发布时间:2010-07-06 10:15:20

一、全市目前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基本情况


 

关注民生,关注农民的健康状况,尤其是关注农村妇女的健康,已引起我市领导的高度重视。200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和《湖南省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项目工作方案》,加强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在市卫生局和市妇联的组织领导下,全市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于9月正式启动。共投入普查资金5万元,截止至12月对全市司马冲镇10个村(田心、古底、氽水、长抄、下抄、五星、三背、杨梅、勒石、江姐)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共普查妇女1095人,发病228人,发病率为21%,其中慢性宫颈炎发病95人,占发病人数的41.66%;巴氏腺囊肿2人,占发病人数的0.87%;滴虫性阴道炎84人,占发病人数的36.84%;梅菌性阴道炎68人,占发病人数29.82%;细菌性阴道炎43人,占发病人数18.85%;子宫肌瘤和卵巢囊肿17人,占发病人数7.45%;其中患两种以上疾病的人64人。2010年3月市妇幼保健院和法相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投资了四万元多,启动了对本辖区的妇女进行妇女病普工作,已体查人数为402人,查出妇科疾病人数252人,发病率62.6%,因该项工作还没有结束,不便进行详细统计。


 

从两年检测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农村妇女患妇科疾病的比例较高,且患病情况比较严重,在农 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检查迫在眉睫,很有必要。


 

二、开展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作法及成效


 

1、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一是组织宣传。召开全市妇女病普查普治大会,各乡镇分管卫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妇联主席、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明确责任,落实要求。二是媒体宣传。通过新闻和制作电视专题片的形式,对各层次召开的会议和现场普查的实况在电视黄金时段播放。三是通过武冈通讯和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四是走村入户宣传,并发放宣传单。


 

2、周密部署普查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卫生的副市长任组长、卫生局主要领导和政府办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市妇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妇幼保健院,由妇幼保健院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妇女病普查普治责任状,卫生局成立了督查和技术指导小组。普查普治结束后,市政府组织了考核验收,对工作不力,普查普治目标未能完成的乡镇,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圆满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表彰鼓励。


 

3、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所有普查普治对象都填写了相关卡(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资料,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保管,各乡镇卫生院要填写《武冈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报表》,于普查结束后报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对每个乡镇普查普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把上级所检测的报告及时反馈到各乡镇,由各乡镇通知被检查者,拿到所检查的报告单,确保检测结果的应用。


 

4、多渠道保障经费。对农村妇女病普查实行免费,所需一次性医疗耗材由市财政补助,对体检发现有一般生殖道炎症所需做激光等治疗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门诊统筹基金中给予补偿,患妇女病需住院治疗的按规定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基金中报销。


 

5、确保普查实际效果。普查普治工作从组织、宣传发动、到普查普治全过程,运行十分健康,大多数人民群众深刻体会到了普查及健康教育的好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有的妇女通过宣讲卫生常识,才知道如何预防妇科疾病,才意识到平时自我卫生保健的重要性;有的通过检查才知道自己患病,才开始治疗。2009年查出的发病妇女中有126人通过了激光等治疗,占发病人数的55.26%;通过宣传与检查治疗相结合,实现了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目的。


 

三、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宣传发动有的不到位。检查乡镇极个别村干部不够重视,导致宣传发动留有死角,部分边缘村组没有得到通知,宣传资料没有发放到群众手上,使部分在家的妇女同志没有得到及时的普查普治。


 

2、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淡薄。近几年来,妇女病普查虽然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妇女所接受,但部分育龄妇女仍然对防止生殖道感染的认识水平低,对生殖道和乳腺疾病的危害认识不足,故对普查需求不高,认为有病才治病,忽视预防保健,致使许多妇女的妇科疾病反复治又反复患。部分农村妇女对开展妇女病普查有害羞之感,还有极少数农村妇女存在着不正确的认识,认为开展农村妇女病普查这是卫生部门“捞钱”,对政府的惠民政策认识不够。


 

3、定期普查经费很难落实。根据妇女病普查以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早期发现危害妇女生命安全的恶性肿瘤为重点的要求,经过卫生部门测算,普查成本费用至少为30元/人,如果全市农村育龄妇女按13万人计算,开展一次普查需经费 390万元。根据省政府办文件规定,农村妇女病普查全部实行免费,所需一次性医疗耗材费用由政府补助,即使每三年定期普查一次,平均每年所需普查费用也要达130万元,单靠政府补助将很难到位。


 

4、农村妇女健康档案不健全。由于农村20—49岁的女性大多外出务工,在家的已婚妇女很少,致使参加普查对象不多,农村妇女的健康档案建立不健全。


 

5、家庭贫困患病妇女得不到及时医治。有的即使参加了普查,并查出有异常情况,但由于家庭贫困等原因无钱医治,不得不拖着,不能及时治疗或得不到彻底治疗。


 

四、对策及建议


 

免费为农村妇女进行妇女病检查,这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农民,特别是关爱农村妇女健康和家庭和谐的重大举措,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好事应当办好,要落到实处,在此建议: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中,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宣传发动上,力争做到宣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农村妇女相信基层干部这一特性,积极发挥村干部的宣传作用,采取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力争所有育龄妇女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2、提高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通过举办《乳腺疾病普查》、《常见妇科疾病的症状及危害》等知识讲座和保健咨询,并利用电视、电台、报刊、墙报等广泛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意识和深入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认识,使她们乐于接受妇女病普查普治。在开展普查普治的同时加强对妇女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妇女对自身疾病的认识,以利提高妇女自我保健能力及采取正确的保健行为。


 

3、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市政府从2010年开始,将普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农村妇女病普查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范围,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妇女实施免费妇女病检查,普查经费可采取政府补贴、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的方式解决。对需要进行门诊治疗的实行优惠或低价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纳入新农合医疗大病补助或定额补助范围,对需要做组织学检查的,将标本集中送省妇幼保健院病检,按成本收费。


 

4、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做好妇女病普查的同时,建议逐步建立“一档一库一册”,即为所有参加体检的妇女填写相关卡(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资料,乡(镇)村建立台帐,形成妇女病预防治疗参考手册。各乡镇要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妇女病普查普治领导小组,把乡村医生或妇女主任(计生专干)纳入领导小组范围,负责育龄妇女的摸底造册工作。同时明确每一级网络组织的职能、职责,明确承担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市妇幼保健院。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市、乡、村三级每年要对辖区内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情况、治疗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对患有疾病的妇女进行跟踪追访,督促其抓紧治疗。


 

   5、建立健全贫困妇女社会援助机制。妇女病检查和治疗是两个重要的环节,在实现妇女病免费普查的政策后,有少数得了严重妇科病的农村妇女,因经济条件差而拖延不治或治疗不彻底,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建议努力争取各方支持,整合社会资源,设立贫困人口妇女病治疗救助基金,尽力为困境妇女提供援助,帮助贫困妇女获得及时治疗。


 

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是一项利国利民之举,可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社会公平,增强妇女保健工作水平;是一项政府得形象、卫生事业得发展、老百姓得实惠的系统工程;其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必将激励广大农村妇女更加积极地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建议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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