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妇联机关党员学习《党章》,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作者:蓝山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0-07-05 15:43:52
7月5日上午,蓝山县创先争优领导小组领导来到县妇联,检查指导创建学习型妇联组织的情况,当7个机关党员对《党章》及规定学习的内容等知识对答如流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县妇联机关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中心工作,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特别是在庆祝党的89生日之际,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章》,重温党员的起码条件、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每个党员按要求,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每个人的学习心得被公布在创先争优学习栏中。
每个党员在心得体会中,都认为《党章》是所有共产党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的行为准则,特别是党员的八条义务和八项权力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章》学习,更坚信对党的信仰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心。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建党至今,已经走过了89年光荣的斗争道路。在这89年中,中国共产党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这期间,我们党不断的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不断的调整发展党的方针政策,真正做到了从国情出发,根据本国的实际,与时俱进。正是因为如此,党才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做出正确的选择,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学习实践活动中,每个妇联干部需要查找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向群众作出了承诺,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特别是作为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刘素萍主席,由于在党务部门工作多年,曾担任过县直工委书记,对辅导妇联机关党员学习《党章》中,发挥重要示范作用。她团结带领县妇联全体党员,把握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活动目标和内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引导党员以模范行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帮助妇女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妇女儿童得到更多实惠;要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提升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由于县妇联这几年工作成绩突出,在今年县委“七一”表彰活动中,刘素萍主席荣获“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荣誉称号,还被列为全县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优秀共产党员宣传典型,同时县妇联全体党员,参加了县委举办的庆七一党旗传递和重温入党誓词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