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参保个人为管理对象杜绝“骗保”
以往失业保险以参保单位为对象管理,对于参保人员的个人身份验证很难严格把控,造成重复参保和同一个人有不同参保状态的问题。在失业保险V2.0系统中,确定了参保个人为管理对象,彻底解决了以前重复参保、业务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该系统中以动态数据库为基础,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软件的数据分析功能,准确反映各单位的参保人员、工资基数、人员异动、失业金发放等信息,杜绝了失业保险待遇计算错误现象。
负责对参会人员培训的县就业局副局长介绍,V2.0系统在参保、异动、征缴、待遇发放工作比以前更为规范,业务经办效率大大提高,待遇发放及时准确,骗保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维护基金的安全运转,最大程度保障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
逐步实现全市、全省联网
失业保险V2.0系统之前,由于各经办机构不能联网,数据不能共享,不仅造成失业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程序繁琐、时间较长,同时还有可能出现重领、违规领取等现象,为基金管理带来的诸多难点。新系统上线后,可在全省范围内保证参保人员的唯一状态,失业人员一边享受待遇一边参保的现象也将有效杜绝。
县就业局局长杨吉和说,实现省市县联网后,等于建立了全省的职工失业情况数据汇总和分析平台,能帮助各级政府有效掌握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业与就业情况,根据系统的信息预警系统,实施科学决策。
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县级主要负责全县参保单位的数据采集整理和工作站的硬件建设任务。县里要求数据收集的时间段至为今年的6月30日前,各参保单位务必在2010年6月25日前将基础数据上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审核。
为加快推进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侯芳荣在会上要求,此项工作涉及单位多、人员多,问题繁杂,各单位要明确负责信息系统工作的专门组织机构和负责人,配备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圆满完成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实现事业保险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管理格局,让劳动者走到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
失业保险管理迈向“信息化”
“点开软件,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的个人资料、缴费情况、享受事业保险待遇等一应俱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侯芳荣说,失业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最大的好处就是提升管理效能,更好的服务广大职工。
6月18日,县劳动社会保障局专门召开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会议,对县直事业单位、县内50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从今年起,我县将全面铺开这一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