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会实际,在妇联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继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病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组织和党员要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作为,为民造福,为党增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为宗旨,以“固本强基创先进、团结拼搏争优秀、服务群众做表率、科学发展求跨越”为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深入推进“二重点三主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人民主体作用。二是促进社会和谐。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三是服务人民群众。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便民服务、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群团组织,我会将在县委和县创先争优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主要内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我会党组织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主题,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与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以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公务员”为载体,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一体双联”、结对共建等发挥党员作用,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四、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我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是:从2010年5月中旬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妇联党组织按照总体安排,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搞好思想发动,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公开承诺。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年度工作目标和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自我讲评。党支部和党员要适时小结(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在基层党支部进行讲评。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四)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五)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
(六)完善机制。党组织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七)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作为评估基层党组织、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刘立红主席任组长,党组成员李塘边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在县委和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结合起来,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党建网以及政府信息网平台的作用,采取组织巡回宣讲团、观看红色电影,举办事迹报告会、文艺演出、征文比赛、成果展示等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我会党组织、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报道广大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评价和感受,使创先争优舆论宣传工作更加生动、具体。要继续开展身边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党员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