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园办事处举行普通话培训
作者:大祥区翠园办妇联
发布时间:2010-06-11 09:47:12
“不说普通话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和使用范围。对教帅、播间员、节目主持人、公务员及其他窗口行业人员使用普通话提出了明确要求。”邵阳学院中文系袁老师在翠园街道干部职工普通话培训上如是说。
为迎接我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推动全市普通话的普及,切实提高办事处干部职工自身素质、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6月8日翠园街道办事处妇联举办了一期普通话培训活动,邀请了邵阳学院中文系袁老师向办事处及辖区各社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袁老师就推广普通话的意义、什么是普通话、怎样说好普通话,和邵阳人说普通话最大的误区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并带领大家练习了发音、方音辨证、朗读短文等,同时结合基层日常范用语,采取提问、讨论、朗读的形式,进行演练,一一指出每个人咬字、吐词中的不足之外,逐个纠正发音,使大家受益非浅。
培训过程中,该街道领导、妇联,在统筹安排好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培训做到带头学、带头考,起到了良好的模范表率作用,办事处部分年龄偏大的女性同胞克服年龄大、方言重等困难,从认真纠正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的发音做起,积极参加培训为全办树立了榜样。
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使该办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为改善该办事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树立了文明开放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