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冰心在玉壶----记“湖南省人民满意检察官”、溆浦县检察院侦查监督股主任舒小凤同志事迹
      发布时间:2010-06-10 17:06:03

舒小凤同志自1988年到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已20多年,一直坚守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工作岗位上,现担任溆浦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室主任。从检20多年来,舒小凤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和国家利益至上,坚持法律至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奉献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先后记三等功2次,被省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官”3次,多次被市、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几年来,我县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黄赌毒猖獗,两抢一盗,恶性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针对这一现状,县委、县政府部署严打整治涉毒涉赌、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的“三大战役”专项整治斗争。在“三大战役”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作为审查批捕部门业务骨干的舒小凤,加班加点,积极投身于“三大战役”专项整治斗争中,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09年8月23日,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案组破获一起多人多次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恶势力团伙,案情通报到我院后,舒小凤受指派及时提前介入,在初审案件材料中,引导公安机关提取相关证据7份。公安机关于2009年8月26日向我院提捕后,舒小凤又放弃双休日休息,加班加点,两日内及时审结,依法批捕在案团伙成员钟××、舒××、覃××、黄××等5人。有利快速地打击了恶势力团伙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2010年2月12日,我县县城三角坪地段因燃放烟花不当导致重大火灾,由于案情重大,刚刚担任侦查监督股主任的舒小凤及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取证,3月2日,公安机关向我院提捕8名犯罪嫌疑人,那一天,正碰上舒小凤的阿公不幸病逝,面对长辈离去后巨大的伤痛,她毅然决定以工作为重,以溆浦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忍住悲痛承办该案,使火灾的肇事者及时得到了严惩。

近三年来,她累计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72件219人,经她审查批捕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一件错案和上访投诉案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溆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有效执行宽缓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尽量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舒小凤作为我院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成员,担负着大量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任务,但她从不叫苦叫累,而是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办理每一件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她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贯彻轻缓刑事政策,秉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办案理念,准确运用不捕权。对于初犯、偶犯、未遂犯、胁从犯等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其他法定从轻情节或表现的,全面落实“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刑事政策,尽量不适用逮捕措施。三年来,她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0件29人,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9件13人。如2007年1月发生在该县龙潭镇的12名青少年犯罪抢劫案,公安机关提捕后,我院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在舒小凤的带领下,经过充分准备,耐心细致地讯问嫌疑人,发现这12名涉案嫌疑人均系我县龙潭镇三中在校初中部学生,年龄最大的16周岁,最小的只有14周岁,且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平时只有自己管理自己,案发原因是受社会影响,无钱上网,在个别人的邀集下上路拦车要钱。经舒小凤等人耐心的帮助教育,大部分涉案学生都痛悔自己不懂法,做错了事。后我院在分清原因的基础上,对在该案起次要作用,情节轻微的五名学生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舒小凤和办案小组成员深入案发地、学校、村组进行联动,落实帮教措施。案后又积极与公诉部门联系,介绍案情,以便共同做好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帮教处理工作,最后法院采纳了我院意见,当庭对五名未成年犯宣告缓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舒小凤自17岁高中毕业后就进入检察院工作,虽然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她一步一个脚印,通过自学先后取得了法律专科和法律本科文凭。20多年来,她始终坚守在刑事检察工作岗位上,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同时也成长为大家公认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虽然如此,她从不骄傲自满,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刻苦钻研,反复推敲,有针对性的对各类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尤其是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做到不凭主观和办案经验进行判断,而是及时学习最新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上网搜集相关的办案实践,经过认真的学习和对案件构成要件的缜密分析来办理案件,不仅使自身的办案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也带动股里其他干警在业务上取得了可喜进步。就是凭着这种孜孜不倦的刻苦学习精神和干一行爱一行的爱岗敬业精神,凡是经她办理的刑事案件都定性准确,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从未出现过错案冤案,也没有当事人的申诉控告,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赞扬。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这么多年,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舒小凤记不清熬了多少夜,加了多少班,也记不清拒绝过多少人的请吃送礼,抵制过多少诱惑,她始终牢记着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肩负着神圣的职责,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检察官的清正廉洁和高风亮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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