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情况汇报
作者:赫山区妇联      发布时间:2010-06-09 17:00:39

多年来,赫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益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益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9年以来,我们在市政府妇儿工委的亲切关怀和积极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 以深入贯彻实施《规划》为主线,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在妇女儿童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 通过全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多年扎实有效的工作,9年来,我区妇女儿童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妇女儿童的社会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儿童的教育、保健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提高。

一、《规划》实施情况

2010年4月统计监测资料显示,《规划》所确定的妇女发展的六大领域(经济、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和儿童发展四大领域(健康、教育、法律、环境)县级可量化的131项监测指标中,已有126项达标,达标率占96%,尚未达标的有5项,占4%。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实力不断增强。2009年,我区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3.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984元,比上年增长26.7%;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亿元,比上年增长19.84%。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收入稳步增长。2009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63元,分别比上年净增1439元和576元,增长13.2%和10.9%;人口理性增长。2009年我区人口总数为82.42万人,其中女性40.32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93: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教育、卫生、防疫等各项经费逐年增加。2009年国家财政性经费30309万元,比上年增长6.6%;医疗卫生经费4585万元,比上年增长100.6%, 妇幼保健经费119万元,比上年增长8.9% ,计划生育事业费753万元,比上年增长24.2% 。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妇女儿童发展经费投入的增加,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条件,也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妇幼卫生保健事业长足发展。加大了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力度,加强了区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了全区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同时加大投入,对全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妇产科进行全面改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8%以上。在此基础上,全区对农村贫困孕产妇连续3年实行了贫困补助,补助人数达到了3000多人,补助资金达到60万元。从2009年起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已发放补助款180万元。同时,重点开展了育龄妇女、儿童健康普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到85.7%和53.8%。全区儿童5类常规疫苗接种率达97.12%以上; 免费为农村育龄妇女提供了生殖健康检查,每年普查人数达7.5万。另外,加强了性病、爱滋病防治工作,加强了广大妇女对性病、爱滋病知识知晓率的宣传。

(三)适龄儿童受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0%,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9.5%。积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同时,积极开展了扶贫助学活动。

(四)妇女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近年来,全区各职能部门千方百计扩大居民就业,特别注重拓展妇女工作领域,提高妇女就业水平。依托就业培训中心,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以及社会办学办量的优势,通过建立妇女培训基地,开展家政、保洁、插花、母婴护理、餐饮服务等多样化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女性劳动力就业素质和竞争力。2009年培训11358人,其中女性4325人。从2004年起,有4086名农村妇女参加了“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占总培训人数的41.5%。妇女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就业水平。

 (五)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救助工作成果明显。2009年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人数达1.3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长8.3%;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达分别为0.9万人、0.5万人和1.3万人,呈逐年较大幅度增长势头。特殊群体的妇女儿童得到了更多关注和保护,城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定期及临时救助的妇女儿童人数大幅上升,并逐年提高,并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妇女儿童开展了救助。9年来,民政部门共支助贫困儿童1300人,发放爱心助学款60余万元。

(六)妇女参政、议政有了新进展。《两规》实施以来,我们把推进妇女参政议政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一系列女性人才培训工作,大大提高了我区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参与决策及管理的比例不断扩大。全区女党员5032人,占党员总数的15.6%;全区现有公务员1405人,其中女性256人,占公务员总数的18.2%;人大女代表57名,占代表总数的15.7%,政协女委员47名,占委员总数的19.7%;区四大家班子中,都配备了一名副处级以上女性领导干部, 50%以上党政机关班子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全区副科级以上女干部达98人;区直一把手女性比例增大。妇联、团委、财政局、体育局、旅游局一把手是女性;后备女领导干部女性人数增多,比例增大,占25%;配备1名以上女性的村民委员会达263个,女村民委员1229人,占22%,配备1名以上女性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达40个,女社区干部162人,占69%。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也涌现出许多女性拔尖人才,越来越多的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和管理岗位,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

 (七)妇女儿童的社会维权体系日益完善。九年来,我区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普法教育日趋深入,法律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网络不断完善,建立了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区妇联与区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维权绿色通道”,与法院联合设立了维权合议庭,逐步构建起了妇女儿童咨询投诉、司法保护、社会救助维权网络,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区妇女儿童工作法制化进程。针对婚姻家庭、劳动、人身权益、财产等各类纠纷,各部门联动为广大妇女儿童开展维权救助。历年来,共受理各类妇女儿童维权类信访件共650多起,处理617起,有效处理率达95%。2009年,区妇联成功帮助龙光桥镇离异妇女王月红维权,拿回了应得的征地款。

(八)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进一步改观。在农村,全面铺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区财政累计发放以奖代投资金650万元。全面实施改水工程,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25.6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9.9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32.32%。在城市,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不断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加快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二、实施《两纲》工作的主要做法

总结我区9年来《两规》实施工作的基本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在实施《两纲》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坚持做到“硬件建设三保证、制度建设四完善、机制建设五纳入”。“硬件建设三保证”:一是保证机构健全。自妇儿工委成立以来,始终由联系妇联的副区长担任主任。2001年《两纲》颁布以后,我们不断充实力量,结合工作实际,多次调整妇儿工委成员,扩大工作范围,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最初的20个增加到30个,并在每个成员单位都配备了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增加了工作的延续性和实效性。二是保证人员编制。区妇联定编4人,区妇联主席任妇儿工委会副主任。在保证妇儿工委办公室配齐配强的基础上,我们在各成员单位加强了联络员队伍建设。目前,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全部都是各单位和部门的骨干或中层干部。三是保证经费。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拿出3万元支持妇儿工委工作,保证了《两规》的顺利实施。“制度建设四完善”:一是完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实施《两规》阶段性情况调度会;定期召开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专项工作会议。二是完善汇报制度。定期向区委常委会递交书面报告,就妇女儿童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做专题汇报。三是完善联络制度,在各成员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四是完善走访制度。定期下到基层,走访慰问贫困学生和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机制建设五纳入”:一是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三是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四是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五是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现在全区的妇儿工作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管、妇儿工委牵头、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和尽职尽责为妇女儿童服务,实实在在为妇女儿童做事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妇女儿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抓,专人负责,推动了《两规》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通过宣传媒体、网络、召开各类会议、开展活动等形式、构筑多层面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开展宣传。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宣传,借助“少生快富”工程实施,使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进步观念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使性别意识逐步进入决策层;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和妇女儿童宣传,提高妇女儿童自我发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通过培训学习向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宣传,提高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举办维权知识抢答赛、举行报告会、悬挂墙体条幅,制作宣传板报、图片漫画,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开辟妇幼保健专栏和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和妇女儿童规划,促进全社会形成共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社会主流意识不断强化,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重视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视和保护工作,建立了“四个中心”,即在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在民政局设立社区求助中心,在公安局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在公检法联合建立家庭暴力鉴定中心。法院建立了维权陪审员队伍,人民陪审员由最初的10人增加至40人。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派出所也成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形成了区乡两级维权网络,从而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注重调查研究,突破重点难点。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各类调研,在关于妇女儿童权益、妇女受教育和健康等方面形成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特别是在重点问题调查研究上,区级领导都亲自参与,各级、各类、各方面调查研究活动的开展,为全面了解并解决阶段性、区域性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了详实的依据,为更好地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注入了源头活水。2009年,区妇联被省妇联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五)强化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在《两规》实施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管理,通过强化管理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坚持目标责任管理,本着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制定并完善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施《两规》目标责任分解书。二是实现了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制度化。健全完善了述职报告、例会、监测评估等各项工作制度,并执行良好。每年召开妇儿工委扩大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进行大会和书面述职。坚持开展年度监测统计和阶段性监测评估工作,定期开展总结表彰活动。这些都为迅速提升妇女儿童工作水平打下了基础。

(六)加强监测评估,保证工作质量。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五个方面:建立监测评估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真实、准确、及时地收集规划实施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开展系统培训,组织学习考察,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质量;为建立数据库做了大量的基础准备工作,对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充分利用,深层开发,透彻分析。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两规》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快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步伐。

三、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存在的问题

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一些发展。但从组织的要求,人民的期望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妇女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2009年,全区城镇尚有登记的女性失业人员2835人,比上年增加835人,占全部失业人员的比重为43.7%。当前失业、下岗女工存在年龄大,文化技术水平低的缺陷,加上自身竞争上的劣势,择业范围更受限制,就业难度也不断加大。二是妇幼保健工作亟需加强。主要表现在孕产妇死亡率波动大和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新修订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婚检由强制变成了“自愿”,加上群众健康意识淡薄,宣传教育不到位,我区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并导致出生缺陷情况增多,新生儿和婴幼儿死亡以及残疾人口增多,不仅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而且给家庭、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三是儿童外部环境堪忧。有不少学生沉迷于网吧、电游室,音像、广播、电视、书刊的内容仍有许多负面影响,儿童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四是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有待提高。

三、对策建议

 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对此应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全面达标。为此我们建议:

   (一)立足加快全区经济发展,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拓宽就业渠道,加大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力度。紧紧围绕 “抢抓机遇,更好更快、率先发展”这一经济发展主题,把推进妇女创业和下岗女工再就业摆在重要的位置,突出抓好。引导广大妇女转变观念,增强创业意识,挖掘创业潜能,投身创业实践。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形成鼓励妇女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积极研究制定促进妇女就业的政策和规章,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劳动就业权益。努力转变性别观念,抵制用工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开发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提高女性就业特别是下岗女工人口比重,加强妇女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出更多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积极落实如小额贷款、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女工再就业。

(二)加大措施力度,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建立孕产妇危险因素筛查、运转和急救的“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母婴健康提供良好服务。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人体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婚检意识。同时,采取适度的强制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婚前医学检查的正常实施,努力提高婚检率,并进行出生缺陷调查和出生缺陷监测,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加强对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联合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展开全方位的监督,对违法经营者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规范管理,净化传媒空间和文化环境。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四)强化宣传,打防结合,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在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她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她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动维权社会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妇女权益投诉受理中心,妇女法律援助与服务中心,形成“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权新格局。

(五)拓宽妇女参政渠道,切实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妇女参政、议政是提高妇女地位的重要体现,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一是要从制度上关心妇女干部的成长,加大妇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二是加强培训,有效提高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从妇女干部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妇女干部参政的难点、热点问题,从提高妇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采取岗位学习、岗位锻炼、办班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三是做好宣传,树立妇女干部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干部在领导和群众中的地位,扩大妇女干部在社会上的影响,为妇女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保证上述目标得以顺利实施,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以及妇儿工委的协调作用,切实达到领导重视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目标责任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人员编制到位,发展水平到位。二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的薄弱领域的投入力度,改善妇女儿童工作局面。三是要加大对我区妇女儿童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状况监测系统,认真做好实施《两纲》评估监测统计工作,继续对监测评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宣传和树立女性就业创业典型,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促进广大群众观念的转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五是要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组织、联络、协调等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主动参与、互通信息、合力运作”的工作局面,通过我们的努力,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全社会关注的社会化工作格局,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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