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0年麻阳县妇联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27件,其中来访23件,来电4件。反映的主要问题依次为:家庭纠纷9件,占总数33%;人身权益4件,占总数的15%;劳动权益类3件,占总数的11%;读书困难2件,占总数的7%。
二、主要问题
(一)、家庭纠纷依然是妇联系统的接待最多的案子。首推家庭暴力,综合暴力原因主要有:1、丈夫有外遇;2、女性不自立,在家无经济地位;3、女性性格懦弱,对男性历来顺从;4、饮酒乱性。其次是家庭矛盾引发的人身伤害案。
(二)、生活困难,要求助学的 。大多数原因是父或母有病无劳动能力所致。
(三)、小孩扶养、老人的赡养问题还存在相当多。特别是离婚的子女,再婚的老人。
三、几点建议
(一)、构筑妇女维权的社会化格局势在必行。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机关的力量,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基层组织、群众团体、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社会化维权大格局,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妇女问题。
(二)、建立健全司法维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保护中,民事审判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婚姻家庭审判工作越有成效,影响越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寻求保护的自觉性就越高。为此,妇联组织和人民法院要密切配合,把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和特邀陪审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发展壮大行政、司法维权组织,加强对特邀陪审员的培训,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建立维权志愿者队伍,为妇女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三)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是维权工作的根本保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需要法律、政策、人、财、物等的支持,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维权工作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百善孝为先。要有人人都要老,人人都要孝的意识。大力发扬“孝”文化也是建设和谐家庭更是建设和谐中国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