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80名残疾儿童将享受阳光教育
作者:龙山县妇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5-19 11:56:11
为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受到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龙山县出台了《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文件,并于2009年启动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此学校建于县第三小学旁,占地面积约6亩,规模为9班型,可容纳特教学生120名,学生全部在校食宿,学校性质属国有公办。
在今年秋季开学之际,特殊学校即可投入使用,预计全县有80多名残疾儿童将享受到阳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