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联网上广泛传播一组儿童生活照片,“浙江海宁丁桥某砖瓦厂内,不少窑工子女被父母用绳子绑在了车间的门窗上,原因是没有时间照看孩子,生怕孩子乱跑出事故。这些孩子每天被绑在门窗上近10个小时”,看完照片令人心酸。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受城乡户籍制度、教育体制、农民自身经济条件等限制,老人和儿童留守农村,遂形成了继“农民工维权”之后,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越来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一大社会问题:“如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既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充分调动农民工积极参与改革开放,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客观需要,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认为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应着眼远近结合,着手标本兼治,着力夯实基础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做细如下五项具体工作。一是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和监护网络。二是加快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相配套的相关政治体制改革,着重突出户籍制度和教育体制改革,切实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从“事关祖国未来发展”的政治高度,整合社会资源,为农村留守儿童实施“三个一阳光工程”:即(1)“六个一”建设: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幼儿托养中心、一个图书借阅室、一个语音教学室、一个远程教学点、一个体育娱乐室、一个儿童心理卫生保健站;(2)组织实施城乡“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教育,以孩子影响孩子,促进城乡儿童思想交流、学习互补、资源共享,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到家庭的温暖。(3)每年至少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科技、文化、 医疗卫生、信息、法制教育”的“五下乡”主题实践活动,正确引导农村留守儿童茁壮健康成长。四是在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基层党委和政府,特别是相关教育部门、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组织,应重视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益社会活动,培养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健全的心理,以弥补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得不到父爱和母爱的精神缺失。五是将“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基础工作之一,纳入为民办实事和地方政府政绩目标管理体制进行严格考核,予以奖惩。
做好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光荣、意义重大,机遇与挑战并存,事关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事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将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切实做好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