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县妇儿工委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规划的实施。2005年,县妇儿工委办根据省市妇儿工委要求,把高村镇、江口墟镇作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乡镇,县委政府及县妇儿工委十分重视示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工作,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为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做出了不懈努力。回顾几年的示范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宣传上造声势,全面优化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为了提高广大群众对两个规划和基本国策的知晓率与参与率,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了系列的宣传活动,为两个规划的实施创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1、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和利用广播、电视、简报等大众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并且在全县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知识竞赛,吸引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2、抢抓宣传时机。在“三八”、“六一”期间,与主流媒体合作,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关注儿童、关爱女孩、儿童优先”为主要内容,加大两个规划的宣传力度,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3、开展宣传培训。我县妇儿工委立足实际,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到县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开展了两个规划的宣传培训。一方面对各成员单位及乡镇妇儿工委负责人特别是示范乡镇的负责人进行了规划学习、监测统计的培训,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实施“降消”项目,加大对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强产科建设,抓好综合治理,促进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的提高。
二、在实施上强措施,切实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我们就示范乡镇对规划实施中部分重点、难点指标和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过程中,妇女在维权、就业、参政、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一些儿童面临的生存、教育等问题,采取优先发展、特殊倾斜的措施,实现重点突破。首先、完善维权保障体系。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县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伤情鉴定中心、妇女维权陪审员和维权合议庭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工作站,在示范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构筑了咨询、报警、援助、审判为一体的维权保障体系。其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明确本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发挥各自职能,推动规划的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九年来,根据妇女儿童工作形势发展的要求,示范乡镇的妇儿工委根据领导的变动都及时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政府分管妇儿工委的副乡长任主任,其余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示范乡镇均解决了工作经费,保证有阵地、有人员,坚持做到“四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目标落实到位,从根本上保证了两个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实施。
(二)创建工作机制。为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与合作,建立创新工作机制,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共同推进两个规划的实施。
(三)抓好示范带动。县妇儿工委于2006年4月对高村镇、江口墟镇两个大镇正式授牌。对活动目标、工作标准、创建措施、考评办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使示范点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真正发挥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作用,推进了我县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
(四)多头并举,协调各部门保障各项重点监测指标顺利完成。县妇儿工委根据示范乡镇反映出来的问题,针对各项弱势项目指标及时联合各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与扶助,把两个规划重点指标内容分解到年工作重点中。对重点监测指标进行跟踪管理,力争纳入社会管理、政协、人大议案与提案,以妇女儿童实际受益、妇女儿童事业得到切实发展为主要考评手段,促进各成员单位争优创先的积极性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