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龙山县政法委、团县委联合在各乡镇(街道)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 “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是中央综治办、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团中央等单位为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加强和改进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专项行动。“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为: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龙山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工作方案,下发紧急通知,制作统计表格,落实好保障措施,并强化责任,明确各司法所所长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该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放弃节日休假,毅然投身到专项行动中。县司法局各有关股室和基层司法所各尽其职,各尽其责,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对不同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服务和统计上的优势,依托村(居)帮教组织,逐村逐户排摸“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在押青少年罪犯基本情况”和“刑释解矫青少年基本情况”,积极协调配合、逐级审核上报,力求使排查工作无缝隙,摸底数据真实有效。在此基础上,县司法局还注重对摸底结果的运用分析,着力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特点和原因的分析,建立研究模型、观测曲线、统计分析,并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