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规范办学行为向社会公开作出“五项”承诺
作者:龙山妇联
发布时间:2010-05-04 10:41:03
去年以来,龙山县严肃整治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为把工作落到实处,面向全社会公开作出“五项”承诺:
规范教学行为。学校按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不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中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
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公办初中和小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不擅自组织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高级中学、皇仓中学不接收补习生,不收取择校生的择校费;不抢挖、买卖生源;不炒作高考升学率。
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均衡配置教师;义务教育阶段不举办尖子班、重点班。
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超标准收费和擅立项目收费;不强制要求学生捐赠钱物;不强行收取服务性费用。
规范教师行为。在职教师不在校外兼课、兼职和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有价礼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