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确保实现“三个零”
作者:龙山妇联      发布时间:2010-04-30 08:16:55

为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零事故、零犯罪、零死亡目标,龙山县对县直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确保工作形成合力。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综治办、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教育局等15个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对全县学校周边非法、违规经营的“三室两厅一吧”、非法经营的音像书刊摊点、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学生的临时出租房及校门周边50米内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随意张贴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安全稳定等方面进行依法整治查处,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该县综治办公室还根据中央、省、州综治委下发的有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对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解。县政府办、县综治办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城镇学校学生上、放学时段的执勤;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和查处非客运车辆、报废车辆及“黑校车”、“黑出租”、“摩的”等违规车辆载学生现象,维护好城镇学校上、放学时段校门前的交通秩序;交通局负责合理规划和设置学校及周边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搞好公路沿线学校门前交通警示牌和减速线设置;城管局负责整治学校门前100米内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及随意张贴、悬挂和的各类标牌,及流动摊点;文化局负责“三室两厅一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工商局负责学校周边服务市场的管理,依法取缔校园200米以内无证经营的“三室两厅一吧”及各类店铺;卫生局负责查处学校周边地区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及出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的店铺,指导、督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学校校舍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拆除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团县委负责加强学校团、队组织建设,配合学校开展道德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电信局负责加强对互联网营运市场管理,严格网吧接入手续;司法局负责指导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学校法制副校长选拨、培训和管理工作,做好问题少年的帮教工作,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矛盾纠纷;广电局负责加强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典型报道,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热点问题通过媒体进行跟踪暴光;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及时解决校内外重大矛盾纠纷,指导学校搞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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