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下发《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示范工作督查清单
      发布时间:2010-04-26 11:17:59

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指标落实方面:(一)妇女平等享有经济地位。 (二)妇女儿童平等享有社会保障。(三)提高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四)保障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监督。(五)提高妇女儿童科学文化素质。(六)加强妇女儿童教育培训。(七)提高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八)加强妇幼卫生保健。(九)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以上10方面有具体指标,以统计监测报告为评估依据,示范区要达到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指标要求)

二是工作要求方面:1、建立统筹机制。工作任务:①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②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③妇女儿童工作纳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工作任务;④每年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工作。资料收集: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领导分工的文件;每年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纪录。2、健全工作机构。工作任务:①县(市、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机构健全,能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能作用;②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编制落实,人员到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当地财政增长而不断增加;③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有相应的工作经费、妇女儿童活动阵地。资料收集:县、乡设立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办公室等机构、编制、人员的文件;纳入财政预算的清单。 3、加强责任落实。工作任务:①县(市、区)和乡镇(街道)都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计划或实施意见),提出切合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总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并落实主要目标责任部门,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②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纳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检查;③妇女儿童工作与政府其他工作一同部署和考核,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纳入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资料收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计划或实施意见)文件;分年度目标书;目标管理责任书、“三个文明”考核是否将规划中的主要指标纳入其中。4.完善工作制度。工作任务:①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②建立健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一次向全委会报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状况;③建立健全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纳入年度统计制度,每年5月底将上一年度监测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妇儿工委。资料收集:妇儿工工委工作制度文件;成员单位述职制度文件;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会议的记录;监测统计年度报告;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任务:①媒体设立妇女儿童专栏或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知晓率;②加强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妇女儿童工作者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③在党校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或课程,逐步在中小学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资料收集:专栏或专题节目(栏目)有关的材料;先进典型和经验材料;妇儿工委办及市统计部门的培训方面的资料;有关党校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座或课程的材料。 6.突出解决问题。工作任务:①注重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妇女参政、平等就业、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妇幼卫生,婚姻家庭等方面多办实事,从政策、资金、公共服务等方面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每年确立重点项目,有计划地在女性职业培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流动妇女儿童保护、儿童早期教育、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通过项目化运作,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每年解决一两个妇女儿童发展突出问题。资料收集:办实事所出台的文件及;实施妇女儿童项目情况的资料;每年解决的突出问题汇总(以表格形式)。7.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任务:①针对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题、专项调研,及时掌握妇女儿童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②政府妇儿工委牵头、部门联手,就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联合督查督办,推动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妇女生命健康权、婚姻家庭权、劳动就业权、土地受益权、民主参与权,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让妇女儿童平等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资料收集:调研报告汇总。8.创新工作思路。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断创新示范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乡镇(街道)和村(居)层层设立示范点,形成特色经验,为整体推进规划实施工作提供借鉴与指导。探索做好本地区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路径和新规律,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在全县(市、区)、全市、全省率先。资料收集:有关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在市级以上推广的经验与做法;要选好2-3个“点”。

三是组织管理方面:1.加强指导。市政府妇儿工委将有计划地组织示范工作培训与研讨,每年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调研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2.推广经验。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要根据示范工作要求,组织自查自评,并做好总结工作。市政府妇儿工委适时通过现场会议等形式推广示范地区工作经验。3.综合考评。根据各地实施规划目标完成及工作进展状况,市政府妇儿工委将不定期组织评比表彰。适时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进行调整,以保证示范地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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