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加大困难妇女救助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2010-04-23 09:31:26

怀化市加大困难妇女救助工作力度,把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保障妇女弱势群体的重要基点,不断提高困难妇女生活保障水平。

一是做好困难群体中的贫困妇女、低收入妇女救助工作。2009年,全市发放低保资金 2.92亿元,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对象25.8万余人,其中女性13万余人,占50.4%,基本实现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等重点特困妇女家庭的应保尽保。开展临时救助6538人次,其中女性2615人次,占40 %,贫困妇女家庭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得及时有效保障。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120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5.8万人次,其中女性7.8万人次,占49.4%,有力缓解了贫困妇女看病就医难题。

二是做好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孤老妇女集中供养及社会遗弃女婴收养工作。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农村孤老妇女,及时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畴。特别是优先将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孤老妇女及社会遗弃女婴接入各级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集中供养。2009年,全市在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集中供养对象达5958人,其中女性1200余人,占20.1%。

三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妇女和未成年女性的救助保护工作。尤其是对患有精神病、危重病的妇女、女童进行主动救助,确保了没有出现饿死、冻死街头的现象。2009年,各级救助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万余人次。市本级救助7480人次,其中救助女性1496人次,占20%。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慈善助学、助医、济困活动,帮助适龄困难女生重返校园,帮助妇女大病患者“病有所医”,帮助特困妇女“生有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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