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0-04-08 08:43:15

 桃源县域面积4458平方公里,辖40个乡镇、876个行政村(居),总人口97.4万,其中妇女47万、儿童14.7万。自从国务院、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颁布以后,桃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及时制订了《桃源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并将“规划”的主要指标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实施情况

九年来,桃源县紧紧围绕规划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规划中的主要指标大部分实现,截止08年底,规划中有数据支撑的34个指标,其中26个提前实现2010年规划目标,占76.5%,其它指标也在想方设法抓紧落实。具体来讲,主要取得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成绩。   (一)妇女劳动保障工作逐渐加强

 

1、女性就业人数稳步上升。就业是民生之本。九年来,桃源县妇儿工委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多措并举,对妇女就业工作常抓不懈。积极扶持妇女自主创业,并给予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她们打造了优良的创业环境。同时,针对女性就业特点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专门培训等特色活动,使城镇妇女创业就业率得到较大提高。2008年,全县女性就业人数达28.72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4.6%。全县城镇单位(不含乡镇、私营企业)女职工人数达到8.20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0.8%。


2、女性社保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桃源县坚持“知民、惠民、助民、安民”的原则,将民生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低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障三条保障线。截止到2008年底,全县社会五大险种参保的18.2万人中,女性有7.63万人,占到总数的41.92%。其中,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6.57%。

3、贫困妇女数量逐年减少。一方面,桃源县委、县政府鼓励和支持县直各单位积极开展扶贫建整工作,帮助消除贫困。2009年,全县投入支农资金28180万元,扶贫助学资金602万元、引进项目投资52亿元,兴办企业146家,解决余3000名贫困妇女的就业,为女特困户、贫困户、五保户发放救济款达1362万元。另一方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在各自示范点村开展“拉手结对,项目扶贫”活动,落实扶贫项目37个,使11054名农村贫困妇女受益,帮助763名妇女脱贫致富。

(二)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一大批优秀女性得到了重用,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截止2009年底,我县党代会女代表66名,占16.9%,比上届增加3.6%;人代会女代表75名,占23.8%,居全市较高水平;政协女委员77名,占24.84%,比上届增加9.3%。县委“四大班子”中女性配备率达100%;68%的县委政府工作部门班子中配有女性;乡镇党政主头6名,村(居)支两委中女性干部配备率达100%,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33.4%。

(三)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九年来,桃源县坚持“教育优先”的发展方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调整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规模,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育人环境,切实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得到协调发展。在义务教育方面,2008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120.1%,;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5.3%;残疾儿童在校学生108人,其中女生51人。在高中和职业教育方面,县内高中女生毛入学率达到了90.1%,女性接受初、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60%。在职业培训方面,利用“阳光工程”、远程教育、下岗失业女性再就业免费技能培训、“女子科技学校”等有效载体培训城乡妇女达20余万人(次),妇女就业竞争能力和科技致富能力明显提高。


(四)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不断加强


一是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不断下降。通过落实“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降消”项目,配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员队伍,建立贫困孕产妇救助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0年的85.09%,上升到2008年的99.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达到10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8.2%。二是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不断增强,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2009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为97.35%;全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目标值低9.11和10.61个千分点,全县没有发现一例新生儿破伤风病例。三是妇幼保健服务不断优化,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水平日益提高。目前,全县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与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82.16%、93.9%,比2000年有大幅度提高。

(五)妇女儿童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为了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桃源县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妇联、共青团、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把“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组”活动、列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2005年度执法检查内容,并作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议》,营造了全县贯彻落实该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切身利益。目前,全县有女子维权合议庭1个,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点)42个,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室3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点)42个。九年来,共办理妇女和儿童维权案件171起,免费为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276次。同时,政法部门保持了对侵犯妇女和儿童刑事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县侵犯妇女和儿童权益案件发生量逐年下降。

(六)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妇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09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6.6亿元,同比增长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10元,同比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4816元,净增411元。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人均住房面积和绿地占有率均有大幅度提升。城市生活农村人口饮水受益率89.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00年的51%提高到2008年的68.27%,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可望今年年底投入使用。此外,全县还兴建了183个城镇社区服务设施、56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增加了妇女儿童可利用的公共空间。二是妇儿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县妇儿工委办每年都要召开1—2次妇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近八年来,全县财政教育经费支出11.14亿元,卫生经费7354万元,妇幼保健经费581万元,防治防疫事业费1566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7930万元。三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多彩。近年来,桃源县妇儿工委通过积极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家”和“学习型家庭”等活动,组织广大妇女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创建活动,县内先后成立了130多支以女性为主的文艺队伍,极大地丰富了城乡精神文化生活。

二、主要经验

1、党政高度重视,决策科学长远,是实施“规划”的根本保证。对“规划”的贯彻实施,桃源县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实行了“三个纳入”和“三个给予”保障了“两规划”的实施,即:纳入全县“十五”、“十一五”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党委政府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在财政上给予倾斜;在人力上给予保证。九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亲自过问工作开展情况,县财政为保证“规划”的实施,对妇儿事业的各项经费给予了保障,特别是妇女工作经费实现了妇女儿童总数人平0.4元的保障;先后四次调整充实妇儿工作委员会,细化工作职责,成员单位由19个增加到27个,促进了妇女儿童工作的网络健全。


 2、优化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发挥舆论先行的作用,依托各种载体,延伸宣传层面,扩大宣传领域。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开办了“巾帼风采”、“职业舞台上的铿锵玫瑰”、“生活超视”等专栏,每年上传和播发的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信息均在100条以上。先后举办大型宣传活动30多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和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是实施“规划”的坚实基础。落实“规划”,机制是保障。桃源县妇儿工委在实践中探索,逐步形成了一套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加强了县妇儿工委建设。一是综合协调机制。妇儿工委办公室年初根据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发展状况,研究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每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由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会议,并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进行指导、协调,并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年终,由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分、考核。二是责任分工机制。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将指标任务量化细化,落实到各部门单位,严格考核,强化成员单位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分管、专员联络,指标任务实行岗位责任制,并列为年终考核主要内容。三是监测评估机制。成立了“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并相应制定监测统计评估方案,监测评估小组每年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法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评估,并撰写出内容详实的监测评估报告,动态地掌握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几年来,桃源县严格按要求认真落实“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在“规划”贯彻落实中,仍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凸显出来:

第一,留守儿童的问题。在我国户籍城乡“二元制”的背景下,留守儿童问题将是农村的重点难题。对这一问题,当前各级政府和社会各层面都已引起高度重视,也出台和实施了一些措施。但总体来看,解决这一问题的综合性措施依然欠缺力度。对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建议一是要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各级政府应该把这项工作放在发展教育的重中之重来抓,尽快在农村地区推广寄宿制学校;二是要建立全社会整体联动机制。留守儿童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政府可以加强在这类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企业、社会爱心人士、群团组织的作用妥善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第二,妇女儿童与环境几项指标的达标难度大。规划中的部分环境指标,由于受农民生活习惯的影响以及资金投入的制约且指标超前,达标难度大。建议在制定下一个十年规划时,要更加切合实际。


 第三,妇科病普查问题。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以及收入和观念的制约,妇科病的普治率还不尽人意,其中以农村妇女更为突出。去年,桃源县启动了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举措,深受广大妇女群众拥护,遗憾的是检查项目单一。群众说,如果宫颈癌与乳腺癌及其他生殖健康项目同时检查就更好了。

 第四,分性别监测统计问题。目前规划指标中存在部分指标无性别统计以及统计监测指标设计不科学等问题。建议在下一个十年规划制定时,凡规划中涉及到的规划指标,要在监测统计表中体现,且要更加突出分性别指标,要将各成员单位“两规划”的监测数据纳入其年度报表内,从而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两规划”监测数据库。

第五,妇儿活动场所建设问题。就桃源县的现状来看,市民休闲场所和活动场所明显不足。要把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活动的阵地建设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动员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兴建灵活多样的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议上级政府对相关场所建设采取和公安派出所、计生、动防站一样的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补贴。

第六,妇女干部培养选拔问题。女干部青黄不接,配备差距比较大,在重要部门任职的比较少,建议加大培养选拔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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