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主席肖百灵赴美参加会议
发布时间:2010-03-15 17:28:33
100周年,肖百灵见证两个“三八”节
“我是北京时间3月8日下午从国内出发,到达华盛顿之后当地时间还是3月8日下午,因此,我在美国又过了一次三八节”。3月14日上午,省妇联主席肖百灵从美国回国,带回了此次参加“全球终止针对妇女暴力峰会”的宝贵经验与方法。“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15周年,联合国对妇女权益保障的问题十分重视,此次峰会通过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各国的经验和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00年前,蔡特金倡议以1909年芝加哥女工罢工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劳动妇女的节日。100年后的今天,我来到美国,途经芝加哥,转机赴华盛顿,虽然只作了短暂的停留,但由于这个城市与世界妇女运动的特殊联系,所以内心有一种特别的感慨和油然而生的使命感。”3月9日—12日,肖百灵参加了有联合国、美国及其它国家专家出席的,在美国国务院举行的分专题的交互式会议;在乔治敦大学举行的以“针对家庭暴力、人口拐卖和性暴力建立协调社区反应”、“创新宣传策略,使用艺术媒体和文化”、“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强制执行”、“与男人和男孩合作终止对妇女的暴力”为议题的各国代表团战略会议。10日晚在肯尼迪中心还举行了“2009年度‘生命之声’全球妇女领袖奖”颁奖仪式,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参加会议,并为全球年度培训奖得主比尔·盖茨夫人梅琳达·盖茨颁奖。 会上,肖百灵等4位中国代表介绍了中国近年来在维护妇女权益、反对家庭暴力等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和成就。 北京+10以来,中国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的法律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部门的防治责任逐步落实,公众意识得到提高,国家和地方立法及政策取得进展。截至2009年9月,已有25个省、市、自治区人大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2008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7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对各部门防治家庭暴力的职责做出规定,有利于推动各机构反家暴工作及国家反暴力专项立法的进程,也有利于非政府组织和研究机构开展反暴力行动。 近年来,全国妇联积极开展反暴力国际合作项目,先后与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合作开展中澳人权合作项目;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合作开展社会性别平等项目;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开展在3+1机制中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项目、中国预防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和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妇女儿童项目。湖南省妇联参与了其中的四个项目,浏阳市还被列为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项目的试点城市。 中国政府各机构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行动力度,加强跨部门合作及对民间组织的支持。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成立了由公安部牵头、31个部门组成的国务院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应用司法研究所制定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在全国9个基层法院试点,并尝试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引入保护令制度。2009年,湖南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试行)》。 湖南省公安厅2009年5月开始,计划在两年内,对全省2200多个派出所所长进行培训,其中增加了干预家庭暴力内容,已经接受培训的警察提高了干预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受暴妇女救助机制,已在全国近20个省市自治区约60个城市的救助管理站设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尽管中国政府和民间组织在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由于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轨时期,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和复杂。加之传统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目前中国社会家庭暴力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流动妇女、农村留守妇女和女童、服务和娱乐场所工作的女性受性侵害的情况也有发生。 目前,中国尚无全国性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已有的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界定过窄,使受暴妇女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受暴妇女和目睹暴力的儿童在精神和心理上受到的伤害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缺少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全社会对于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目前中国在维护妇女权益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上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推动立法;完善政府主导的综合防治针对妇女暴力的机制;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和能力;加大社会宣传与教育;继续加强与国际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