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率领执法检查组对衡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陈刚、副主任委员冯湘保,衡阳市领导廖解生、蒋勋功、肖长贵陪同检查。
近年来,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和实施,注重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加深了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保障了妇女的劳动权益,加强了妇女的人身保护力度,扩大了困难妇女群众受援面,《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我市得到了较好的实施。目前,全市共有女干部36715名,占干部总数的36.7%;全市99.5%的村委班子配备了女性,女村委人数占31.6%;分别有42.7%和45.9%的妇女享受全市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至2009年底,全市共培训6.5万下岗妇女职工重新就业,为208名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942万元,纠正和修改用人单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规定397条,立案查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462件,追回拖欠工资27.63万元,补签劳动合同3796份,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劳动权益。
“思想认识高,工作做得实、创新意识强、部门配合紧、问题抓得准、维权效果好。”蔡力峰从六个方面肯定了我市妇女维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他强调,要自觉统筹新时期妇女运动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依存关系,牢固树立马克思妇女观;要自觉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工作协调发挥的互动关系,坚持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要自觉统筹弘扬“四自”精神与加强培养教育的连带关系,着力推进妇女自身的全面发展。
蔡力峰还前往王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卓盈服装有限公司,就妇女劳动权益保障情况进行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