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利庆
发布时间:2010-02-23 16:01:11
零陵区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09年共受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248件,其中调解结案192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有效避免妇女儿童因为无力承担诉讼费用而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形发生,该院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用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积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准许缓、减、免诉讼费用。
二是努力构建多元调解机制。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注重在庭前、庭审、庭后的各个环节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实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同时,在与妇联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绿色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会、基层组织等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协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优先培养女性陪审员。在选取人民陪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女性陪审员。充分利用女性陪审员的女性身份特点,更加细致、更加充分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通过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模拟法庭活动,女性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达20余起。
四是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派出3名干警到市一中、三中、徐家井小学等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采用以案说法的生动形式给在校学生们讲解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法官到学校上法制课6次,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达1.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