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妇联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实践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维权工作思路,推动妇女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以妇女儿童维权机构为抓手,切实履行妇联维权、服务职能。按照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设了花垣县妇女维权和反家暴电话、设立了信访维权办公室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上门调解等形式给予上访者多方面的帮助。全年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71件,回复率为100%,结案率为100%。
二是以“反家暴”受理点为抓手,着力打造“平安家庭”。 针对家庭暴力现象,在利用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派出所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受理点,并借助媒体曝光等手段,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对家庭暴力行为起到震慑和预警作用。
三是以维权联席会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注重协调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定期召开维权联席会,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工作人员的优势组建了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化维权工作机构。目前,全县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20个、拥有志愿者733名,建立反家庭暴力点10个。同时,县妇联两名副主席还担任人民陪审员,实现了妇联与法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优势互补。
四是以实施妇女儿童救助为抓手,倾力关注贫困妇女儿童。多方面、多渠道整合和协调社会力量,努力推动弱势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积极与县关工委、边城爱心网等单位和民间组织开展“关注贫困母亲”、“我与贫困兄弟姐妹手牵手”、“关爱女孩”、“共享蓝天关爱留守儿童”等多项爱心活动,为贫困妇女儿童寻求救助。共救助贫困妇女65人,资助贫困儿童130多人,为留守儿童捐赠图书235册、学习用品1248件,落实15000多名“爱心妈妈”和“代理家长”。
五是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引导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自主维权。借助“三八”维权周及传统节假日,与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一年来,共发放《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多份,妇女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在工作简报《妇女动态》上开设维权专栏,以客观生动的案例解答妇女维权方面的困惑,为29名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