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九年来,全市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妇女总体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保持同步的战略目标,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到有力推动,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妇女的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就业稳定、参政议政能力增强、文化素质提升、卫生保健加强、权益保障到位、生活环境改善等。至2008年,妇女发展的大部分主要目标已经提前完成,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因素制约,部分目标任务还未完成。要全面实现2010年妇女发展目标,还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争取早日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一、 总体目标进展情况
《规划》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六个领域对妇女发展提出了奋斗目标,具体体现在经济参与、政治参与、人口素质、卫生保健、合法权益、生活环境等六个方面。
(一)经济参与
面临全球金融危机漫延、市场经济深化、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的局势,为实现《规划》目标,各级政府及劳动部门、妇联组织互相配合,不断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失业、下岗女职工实现再就业。列入《规划》重点监测指标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女性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生育保险覆盖率三项结构指标显示,全市女性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未受到负面的影响。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重同往年相比保持持平。2008年全部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重保持在44.85%,生育保险覆盖率为72%,较07年相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这二项指标已完成并超过《规划》要求。同时,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达16.71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2.56%,与2007年持平,但较“城镇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政治参与
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比上年稍有降低。列入《规划》重点监测指标的市(州)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市(州)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的两项指标,均比2007年有不同程度的降低。2008年,全市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重为10.53%,比2007年降低0.29个百分点;市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重为20.38%,比2007年降低0.34个百分点。但市级党委领导班子、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
(三)人口素质
女性的受教育水平不但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统计监测表明妇女接受教育机会增多,女性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列入《规划》重点监测指标的小学学龄儿童女生的净入学率(99.8%以上)、小学辍学率(0.5%以内)、小学5年巩固率(95%以上)、适龄初中女生毛入学率(98%以上)、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20%以上)、成年女性非文盲率(90%)六项指标,始终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008年我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2%,其中,女生净入学率达99.92%,圆满完成“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达99.8%以上”的目标;小学辍学率为0;小学5年巩固率为100%;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110.52%;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65%;成年女性识字率达到95.56%。
(四)卫生保健
近年来,衡阳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卫生、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保护了妇女的健康权利。
数据显示:孕产妇死亡率为33.86/10万,其中城市的为10.44/10万,农村的为37.76/万,较2007年分别降低了0.99/10万、1.53/10万、0.25/10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6.32%,比2007年提高了5.0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58%,比2007年提高了4.73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65%”的目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64%,提前完成“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的目标。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为464例,比2007年减少60例;但是女性的感染例数为121例,比2007年增加7例,占当年感染例数的26.08%,呈上升趋势。性病年报告病例数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3.33%,比2007年上升15.02个百分点。
(五)合法权益保障
女性社会价值的实现以及基本生活水平的保证需要有一个合理公正的社会保障制度。至2008年底,全市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女性数分别为24.3万人、24.9万人、21.8万人、8.6万人和17.8万人,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女性比重均达到4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比重为32.09%。女性参与社会保险的比重保持稳定,农村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司法保护为女性的合法权益提供充分的保障,是衡量女性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强迫卖淫违法犯罪活动,“破获强奸案件数”、“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破获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数”分别为77、1、1和44起,其中,“破获强奸案件数”、“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同比2007年分别减少了29和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数”明显上升,共破此类案件44起,同比2007年增加了24起。
(六)社会、生活环境
妇女全面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2008年农村改水受益率由2007年的92.61%提升至9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8.01%,比2007年提高1.21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33.4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8.33%;城市污水处理率为40.0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73%。值得关注的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这三项指标,距离《规划》终期目标还存在不小差距。
二、几点建议
明年是两纲监测终期之年,将反映出十年间我市妇女发展工作成效如何。虽然全市妇女在就业、参政议政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大部分目标任务已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但是仍有一部分指标离《规划》的要求还有差距。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建议下阶段工作重点从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当前,《规划》实施进入攻坚阶段,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深刻认识到完成《规划》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规划》实施工作真正纳入自身的职责范围,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抓紧督促检查达标实施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切实做到认识、领导、工作、人员和经费到位,使达标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重点难点,攻克薄弱环节。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目前,女性参政议政比例有所提高,但与男性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必须深入贯彻全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利用机构改革时机,积极大胆把优秀的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实现党政领导班子各配备一名女干部;要拓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渠道,加强理论、业务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调女干部到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努力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使患病妇女能得到适宜的治疗。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尤其是对农村、贫困山区妇女,要提高她们的自我保健意识,能自觉利用卫生服务资源。通过深入开展妇女病预防和治疗工作,降低宫颈癌等妇女病患病率。
加大力度保护妇女婚姻家庭合法权利,惩治社会丑恶现象。继续开展家庭美德群众自我教育活动,宣传进步、文明的婚姻家庭观,深入贯彻执行《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对拐卖和收买妇女、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加大专项斗争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积极制定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失业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服务。研究建立市场就业新机制,运用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建立综合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加强就业服务一体化建设,为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目前,第三产业可以吸纳更多的女性劳动力,失业下岗女工要转变择业观念,敢于从事个体经济或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单位就业。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适应市场变化的转岗能力。
(三)完善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在统计监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行政,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在收集整理历年分性别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监测统计数据库。要加强统计监测与分析业务培训,提高监测统计队伍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统计监测评估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监测评估工作成为如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和预测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为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