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宜章实施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的第九年,最近,县人大内司委,妇儿工委办,组织了一次自查活动。县统计局、县妇联作为两个规划统计监测办公室的牵头单位,在县直30多个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充实人员力量,科学制定统计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加强数据评估,确保统计监测质量,全面完成了自查任务。
一、基本概况
全县妇女儿童规划实施九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两个规划的贯彻落实,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全面改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逐步深入人心,涉及妇女的六大领域和儿童的4大领域均有明显改善。近年来,县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把纲要目标列入了全县年度工作计划,县妇儿工委办有机构,有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且逐步增加,由2006年的10万元,今年增加到12.8万元。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实行统一考核。县级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成员向办公室递交承诺书。将两纲目标任务重点列入了本部门、本单位年初工作计划,做到了妇女儿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在本单位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使我县的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在全部39个主要目标中,有30个(占77%)已经完成或超过规划目标;3个指标接近规划目标,仅有6个指标改善不大。在147个妇女儿童支持性指标中,有127个(占86%)符合规划要求正常发展,只有20个属非正常上升或下降。
二、妇女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及分领域执行情况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2008年末,全县总人口59.02万人(公安户籍人口),人口出生率11.87‰,自然增长率为5.09‰,《规划》实施期间全县人口基本保持了较低的生育水平和增长速度。
全县GDP完成64.84亿元,八年年均增长11.39%;人均生产总值13391元,八年年均增长16.38%。经济迅速增长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48元,比2003年增长67%(我县03年开始开展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农村居民人平纯收入2416元,比2000年增长31%。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障了各项妇儿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投入,教育、卫生、环保等社会发展和公共事业的投入持续增加。2008年,县财政教育经费2.07亿元,卫生经费1100万元,妇幼保健经费71.78万元,疾病预防经费102.89万元,计生经费455.6万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1.72亿元、711万元、56.78万元、86.89万元和198.6万元,八年年均分别增长24.88%、13.88%、21.61%、 26.19%和7.42%。我县经济的跨越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人口的低生育水平和低增长,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妇女与经济领域:基本保证男女平等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努力抓好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女性就业,培训女性1998人,并鼓励小企业吸纳职工,同时,建立了深圳、珠海等10多个重点劳务基地,开展劳务输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注重女性保障。目前,全县女性参保5466人,医疗生育保险参保55780人,其中,女性19553人,女性失业保障参保7040人,女性工伤参保7119人。离退休女职工养老保险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真心实意关注职工健康,每年实行一次体检活动,为女职工谋福利。加强劳动保障监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企业使用童工。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业人数增加。全县女性从业人数16.31万人,比2000年增加1.59万人,增长11%。二是参与社会保险的人数增加。企业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9500人、7000人和14000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2300人、3000人和9400人。从2004年起又全面铺开工伤和生育保险,2008年参加这两种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分别达6000人和1万人。
(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近年来,县委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充分走群众路线,广泛进行民主推荐,结合每年的干部年度考核,要求各单位至少推荐一名优秀年轻女干部;二是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特殊作用,建立妇女人才库,为选拔任用女干部提供资源。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妇女参政程度和参与决策管理水平提高。其中,县处级(含副处)女干部7人,科级(含副科)女干部195人,副科级以上女干部占女干部总人数的56.42%。近三年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县人大代表中女代表56人,比2000年增加15人,增长37%;县政协委员中女委员55人,比2000年增加30人,增长120%。村、居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分别达23.4%和45%农村妇女参加村级组织建设有了进步,全县347个村支部班子,有女支委207名,占支委总数的14.8%,比上届75名多了132名,发展女党员数量逐年增长。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保健水平大幅度提高。与2000年比,妇幼保健设施和条件大为改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0年的69.76%提高到93.14%,虽然还没有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95%,但八年时间提高了23.38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0年的51.2%提高到92.93%,远高于《规划》目标要求的70%。八年来,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农村和城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都保持在90%以上,提前完成了《规划》目标。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56.1/10万下降到孕产妇零死亡,也提前完成了《规划》要求的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的目标。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41.25‰下降到10.2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43.99‰下降到 15.99‰,都提前完成了《规划》要求的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5和1/4的目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下降到1.1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6.55%,这些指标均已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五)妇女儿童与教育领域: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幼教、特教事业同步发展。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将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基础教育投入力度。目前,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五年巩固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9.1%;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7.76%。义务教育阶段男女童差距逐渐消除。九年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73.1%。在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的同时,我县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2008年,全县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100%,在园幼儿总数1.23万人;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121人。女性受教育状况明显好转。全县小学女生五年巩固率99.9%,初中女生三年保留率97.32%,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69.5%,较2000年有较大好转。成人和青壮年女性识字率分别达99.96%和99.97%,分别高出目标值7.96个和1.97个百分点;全县6岁及以上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9.1年,超过全国平均(8.5年)0.6年。
(六)妇女儿童与法律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县各级采取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势头。2008年,全县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发案零起,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儿童所占比重下降到0.8%,破获强奸案件3起,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妇女儿童与环境领域:妇女儿童生存、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08年,县城区绿化覆盖率35.1%。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用气普及率8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47.73%;农村改水受益率99.49%。
九年来,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关心、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有待加强。全县有农村留守儿童20166人,其中:男10280人,女9886人,留守儿童有56.2%的人与留守的单亲生活在一起,有36.2%的人与祖父母在一起,有5.2%的人与其他亲戚在一起,有2%的人被寄养在别人家里。久而久之,因为监护质量不高而造成不良成长。由于家庭教育环境、营养状况、家长、监护人素质差异,给留守儿童带来一系列心理和道德等方面的问题,学生在校表现各异:他们或自私、或孤僻、或胆小、或冷酷、或动手能力差,唯我独尊,缺乏同情心。有的学习成绩不好,心理健康不佳,存在焦虑心理、抑郁症状;有被抛弃感,有说谎、攻击、偷窃行为。家庭教育环境不健全,亲情缺乏,日常生活中的监管力度不够、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等,导致一部分学生放任自流、上网吧玩游戏,稍大一点的学生养成酗酒、吸烟的不良习气,或经常聚众打架斗殴,个别的触犯法律,受到了法纪法规的制裁。
建议: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关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民族发展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
二是采取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各项工作。县、乡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要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本地化就业机会;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子女进城就学问题;建立以留入地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综合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安全监护网,各地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留守儿童的发展需求和实际问题,制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加强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宣传,切实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实事。
(二)农村妇女和职业女性参政意愿不强,参政意识淡薄,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程度依然偏低。据调查,村委会、支委会、各级党委、政府换届选举中女性参选率性别差异明显,妇女选举意愿的自主性较弱,男性参加选举投票的比例比女性要高,妇女在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方面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导致参政议政比例不高,各类女代表候选人落选的多。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存在女干部任正职少,实织少,虚职多的状况。建议县委领导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对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县委组织部和县妇联联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展示我县优秀女党员、女干部的风采,宣传女性在富民兴县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对待女干部,扩大影响,增进对女干部的理解,着力营造女干部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社会上歧视妇女的现象仍然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偏低,新生儿出生缺陷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建议:认真贯彻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 计划》的通知精神 。妇女适应社会能力的完全健康状态是反映妇女生存状况的基本指标,要贯彻落实妇幼卫生保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努力创造条件,让儿童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服务,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权利。根据外地经验,县政府要制定相关干预措施,县财政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卫生局要牵头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加强教育引导力度,努力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尽快减少和降低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