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妇联与维权律师上门调解 婆媳和好如初
作者:曹丽霞
发布时间:2009-10-20 15:13:52
近日,陈女士走进桂阳县妇联哭诉:她与丈夫结婚四年,生育一个女孩。现在理发店打工,丈夫是乡村小学教师。两人收入不高,买不起房子。婚后只好住在婆婆家,因为公公是退休干部,条件还可以。婆婆是农村妇女,重男轻女思想非常严重,加上丈夫是家里的唯一儿子,特别想要孙子,然而,事与愿违。于是婆媳关系开始紧张,婆婆常常无事找茬,挑唆儿媳关系,甚至媳妇上晚班回家,拒之门外。
县妇联知情后,马上,与维权律师赵永福一起向邻居开展调查,并一同到陈女士婆婆家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知识。最终,老人觉悟、思想开放、多份理解,婆媳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