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失业女职工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作者:郴州市妇联
发布时间:2009-10-10 11:25:03
日前,与郴州天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的黄某,手持由市医保处开据的2400元“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特殊支出结算单”高兴地说:“是政府的惠民政策让我们失业女职工享受了生育保险一次性补助金”。
据悉,郴州市生育保险文件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用。此举解决了失业女职工面临的实际困难,让弱势群体感受到了社会保障生育保险给她们带来的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