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10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
作者:熊志山
发布时间:2009-09-04 12:04:14
9月4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为换届聘任的10名妇联干部陪审员颁发聘书。
近年来,浏阳市妇联坚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市法院采取聘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做法,认真做好涉及妇女案件的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初,通过全市基层妇女组织的选举,并报所在单位党委研究,市妇联积极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推荐,由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发文,任命了任小梅等10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通过本次换届聘任,更大程度上使妇联干部获得了对案件处理的建议权和监督权。新聘任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一致表示,要发挥自己熟悉妇女工作,了解妇女特点,善做妇女工作,深得妇女信任的优势,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妇女陪审员的调解职能,认真做好涉及妇女权益案件当事人的引导、调解、息诉工作,通过她们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纠纷、讲法说理及宣传法院工作,使法律规则更接近于普通百姓信奉的价值准则,增强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度和亲和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妇女陪审员的监督职能,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增强审判工作的通明度,促进法官更准确地认定事实,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提升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