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 “两规划” 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作者:慈利县妇联      发布时间:2009-08-08 12:32:49

 


慈利县 “两规划” 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的进展情况,推动“两规划”全面实施,促进2010年终期目标如期实现,慈利县妇儿工委办对“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经自我评估:妇女的37项指标中有20项已达标,12项可望达标,3项难度较大,2项无法判断;15项不可量化目标可望达标,一项难度较大;儿童的 70项支持性指标中有36项已达标,29项可望达标,3项难度较大。现将调研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1. 建立领导机制。我县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妇儿工委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妇儿工委主任,34个成员单位分别选派一名干部作为妇儿工委联络员。执行例会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妇儿工委全委会议和一次妇儿工作专题会议。
2. 健全责任机制。制定了“两规划”的工作责任制,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各职能部门也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有力地促进了“两法两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措施得力
在“两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我县坚持以重点、难点指标为突破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在妇女就业、参与决策、卫生保健、教育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确保了“两规划”的顺利实施。
1.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取得新成就。 一是妇女创业就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二是妇女创业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一方面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积极为妇女就业创造机会。另一方面为下岗失业女职工再就业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妇女创业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开展了新《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
2.妇女参政议政迈出新步伐。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创新载体,不断拓宽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妇女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水平,妇女政治地位不断提高。一是女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实施“女干部教育培训”工程,走好培训、锻炼、提高、网络管理四步棋,建立女性人才档案库,健全女干部网络管理。二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到位。三是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程度增强。县女党代表64名,占21.8%,县女人大代表48人,占18.2%;县女政协委员52人,占19%。
3.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改善一是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各乡镇明确1-2名妇女专干;自2001年起村级实行了“三位一体”的职能转换,明确了680个村级保健员的职责;二是母婴保护依法强化。大力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加大《母婴保健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保护母婴健康的法律意识。去年投入54万元加强妇幼基础设施建设,推行“首诊负责制”和开辟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促进了我县妇幼保健工作上新台阶。三是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我县每年组织一次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而且妇女病普查率逐年上升。2009年政府拿出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今年上半年,参检人数达53746人次,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筛查4152人次。
4.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实现新跨越,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一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县小学阶段正常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5%,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控制在2%以内。二是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农村推行小幼一体化进程,努力扩充学前教育办班面,实现了办园形式多元化,全县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71.68%。三是特殊教育稳步推进。去年全县盲少儿入学率66.7%,肢残少儿入学率90%,聋哑少儿入学率72%,弱智少儿入学率94.5%。四是我县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公平、公正的受教育权益。
5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着重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目前,我县已准备启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虽然取得可喜成绩,但还存在明显不足,妇女权益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家庭暴力仍然很严重。由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一是受害妇女自身的软弱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发生;二是我国惩治家庭暴力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三是执法部门对婚姻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影响了对婚姻家庭暴力的执法。四是在寻求司法途径中,受害妇女遭遇取证难而且易消失,部分施暴者很难受到惩治。
(二)指标完成情况不平衡。从规划实施整体情况看,我县大部分指标已提前达到2010年终期目标。但妇女参政议政的情况不容乐观,女人大代表数不到总数的20%;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仍达不到《规划》要求。使用女干部还存在副职多正职少,主管群团工作多,主管经济工作少的状况;女后备干部的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需求;妇女参政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以及参与经济发展的程度不相适应。
(三)个别指标的攻克难度较大。有个别指标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在离两个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不到一年的时间了,根据我县目前的发展情况,有些指标是难以如期达标的。如婚前检查指标偏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率较高;男女性别失衡。
(四)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责任心不强,认识有待提高。“两个规划”提出了我县妇女和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实施两个规划是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妇儿工委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动起来。
三、建议和对策
(一)妇女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和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在全社会树立“家庭暴力违法”的观念,鼓励和支持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勇于维权,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建议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法。象英国等其它国家一样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法,把现有分散在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中的保护妇女人身的内容集中体现出来,增加有利于操作的条款,明确对施暴者行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制裁,规定家庭暴力的预防性措施,明确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制止婚姻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保护手段。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婚姻家庭暴力案件,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女干部培养选拨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广开门路,多渠道物色“好苗子”。要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女人才梯队”为目标,多途径广泛物色人才。一方面要把定期推荐妇女人才作为一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扩大女干部的选拔范围;另一方面在公务员招考、公推公选和竞争上岗中,拿出一些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二是培训帮带,多形式教给“好法子”。除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外,根据女干部的知识结构、能力特长、发展方向制定培养规划,指定政治素质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有同志作为她们的导师,进行传、帮、带,现身说法,传授经验,促进女干部尽快成长。三是强化培养,多途径锻炼“压担子”有计划地安排女干部参加乡镇之间 、部门之间、行业之间以及机关与乡镇之间的轮岗交流、挂职锻炼,为女干部积累多岗位工作经验创造条件,提高她们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四是大胆选用,适当倾斜“搭梯子”。克服认识误区,树立不看性别看水平、不看资历看能力、不年背景看业绩的观念,坚持成熟一个,使用一个,进一步加大选拔女干部的力度。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培养潜力的妇女干部做到放手使用,让她们在关键岗位上得到锻炼和提高。
  (三)加大经费投入,重点解决难点指标。对于婚前检查指标偏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率较高;男女性别失衡问题,政府要加大经费的支持,加强指导监控的力度,通过先易后难、重点攻破的方式,分步骤推动这些指标的实施。一是由政府买单,实行免费婚检,以达到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认识水平,使婚检从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三是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订实施有利于妇女发展和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减弱群众的性别偏好,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婚育观。同是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将加强协作,建立健全B超、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孕产过程管理制度;公安和司法机关将严厉打击遗弃、贩卖、残害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强化实施规划的政府行为。一是县政府应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政府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二是加强妇儿工委办的建设。主要是提高宣传能力,发挥好妇儿工委办的推动作用;提高协调能力,发挥好妇儿工委办的督促作用;提高调研能力,发挥好妇儿工委办的参谋作用;提高综合能力,发挥好妇儿工委办的服务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目标管理及政绩考核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促检查,整合资源,为切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政策、资金、人员和组织上的保障。
 
 
 
                                            200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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