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行两纲,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作者:北湖妇联
发布时间:2009-08-07 09:24:18
着力推行两纲,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北湖区妇联2008年实施两纲工作总结
2008年是新世纪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工作的第八年,为确保“两纲”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实施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儿童的教育、保护和生存环境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两纲”主要目标进展顺利。
一、加快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
2008年,北湖区国民经济保持稳步增长态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是近几年经济发展最好的一年,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从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看:2008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15.9亿元,增长11.3%;人均生产总值31678元,增长1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1958万元,增长17.5%。财政用于妇儿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2008年全区国家财政性投入教育经费2.6亿元,增长64%;医疗卫生经费0.2012亿元,增长12.15%;妇幼保健经费119万元,增长23.96%,疾病预防治控制经费151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561万元,增长22.49%。有效地保障了妇幼卫生、疾病防治、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从全区人口看: 2008年末全区人口总数31.33万人,其中女性15.9万人,育龄妇女人口(15—49岁)6.22万人。0—4岁人口1.86万人,其中女性0.88万人;0—17岁人口6.6万人,其中女性3.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73‰,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113.22。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位,人口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为妇女提供参与经济建设的平台
1、进一步推进妇女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北湖区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措施,积极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领域,为妇女提供创业经济建设的平台。一是重视和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就业培训,组织妇女学政策、法律和经营管理等必备知识,帮助她们选择创业项目,指导她们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二是开发社区公益岗位,解决大龄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特别是聘用劳动保障工作协理员作为安置40岁以上大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的重点。2008年全区安置“4050”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约占三分之二,使大批大龄女性有了再就业岗位。
北湖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实施,为广大妇女创造了较为稳定的就业机会。2008年北湖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9万人,其中女性0.9万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47.37%。城镇以上单位女性就业人员比重一直保持在45%左右,主要集中在金融、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表明女性从业状况趋于稳定,妇女就业结构日趋合理。
2、进一步实现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等权利
2008年,北湖区立足改善民生,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万人,其中女性有1.6万人,占47.06%;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4万人,其中女性1.01万人,占39.76%;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52万人,其中女性0.18万人,占34.6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5万人,其中女性1.54万人,占48.8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1万人,其中女性0.79万人,占65.29%;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24万人,其中女性1.12万人,占50%;生育保险覆盖率为1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万人,其中女性0.7万人,占31.8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6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67万人。妇女获得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
(二)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舞台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多渠道、多层次培养选拔女干部,使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在领导岗位上大显身手。
2008年底,区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为0.0954万人,其中女性0.0275万人,占28.83%;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22.2%,比上年同期增加11.1个百分点;区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7.1%,与上年持平。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均配有1名以上女干部,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80%以上的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
北湖区市(州)级人大代表45名,其中女性13人,占28.89%;县(市、区)级人大代表181名,其中女性39人,占21.55%;县(市、区)政协委员255人,其中女性56人,占21.96%。女代表、女委员认真行使权利,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展现出了新时代女性的新风貌。
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为37%,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34%。完成了确保一名以上女干部的目标要求。妇女在社区居委、村委会基层自治组织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三)充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教育的权利
我区大力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学校的教育环境不断优化,全面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保障了妇女、儿童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提高了妇女儿童的教育质量。
1、重视学前教育
2008年,全区入园幼儿1.1万人,增长5.21%。其中女童0.56万人,较上年增加0.07万人,增长14.29%。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8%,较上年增加两个百分点。其中男童88%,较上年增加1.3个百分点;女童88%,较上年增加2.7个百分点。全区初步形成了政府示范、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2、普及义务教育
我区高质量、高标准实施义务教育,重视残疾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完善义务教育贫困生助学金制度,开展希望助学工程、积极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依法控制学生辍学,残疾女童、流动女童和贫困女童入学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2008年,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其中男生、女生净入学率均为100%。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0%,其中男生、女生均为100%。小学生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其中男生、女生均为100%。初中三年保留率为99.4%,其中男生、女生均为99.4%。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29人,其中女生14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8.3%,其中女生为87.2%。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2年,其中女生为12年。
3、加强成人教育
2008年,我区成人识字率为100%,其中成人妇女识字率为100%,青壮年识字率(15-50岁)为100%,其中妇女识字率为100%。
(四)着重提高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1、妇女计划生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保障妇女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使广大妇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经济建设和社会活动中,北湖区十分注重保障妇女的计划生育权利。200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3‰,全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4.42%,达到了目标要求。
2、孕产妇保健水平显著提高,儿童生命质量进一步改善。
2008年,北湖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47%,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9.89%, 比去年同期增加0.38个百分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12%,比去年同期增加1.96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上述指标均已完成规划终期目标。以上数据说明我区孕产妇的优生优育及自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妇女身体的健康状况不断提高。
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由上年的30.65/10万下降为26.52/10万,其中城市为0,农村为43.67/10万;婴儿死亡率由上年的9.19‰下降为8.97‰,其中城市为6.69‰,农村为10.4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51‰,其中城市为11.38‰,农村为16.56‰。
3、儿童的常规基础免疫逐渐规范
2008年,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3.85%;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43%;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白百破三联制剂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为100%、100%、100%、99.7%,99.9%。
(五)着力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权益
北湖区十分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人保护法》等,积极为妇女的发展、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构,从法律角度在社会、家庭等方面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尊严和权益。北湖区2008年未发生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破获强奸案件35起;不断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4起,净化了社会风气,保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六)着重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
北湖区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投资力度,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为全区妇女儿童营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2008年,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7.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1.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74%,城市绿化覆盖率36.3%,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生活垃无害化处理率93%。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得到优化。全区已建立城镇小区服务设施40个,比去年多5个,便民、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数3500个,比去年多100个。确保了妇女儿童享有社会福利权利。
二、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北湖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但由于受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影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和具体困难仍然存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妇女儿童工作经费投入不足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目前《两纲》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制约着妇女儿童发展及《两纲》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女性就业再就业难
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转换进程中,妇女在市场化就业岗位竞争中处于劣势。多数下岗、失业女职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面临较大困难。下岗失业人数逐年增加,城镇新成长劳动力逐年增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城镇就业岗位又严重不足,使得女性职工下岗、失业人口越来越多,就业难度大。
(三)妇幼医疗保健工作亟待加强
一是北湖区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在计划生育、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教育、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难度较大。二是婚前保健工作难开展。由于新《婚姻法》实施取消强制婚检规定,导致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和出生缺陷发生率的上升,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很难达到《纲要》中规定的目标,一定程度上影响出生人口素质。三是预防艾滋病、性病应引起重视。2008年,全区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例,其中女性5例,较上年增加3例。性病年报告病例2670例,其中女性1065例,占39.89%。
(四)少年儿童成长的生活和社会环境整治力度须加强
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稳步推进为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一是全区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在计划生育、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免疫、教育、社会治安、儿童发展等方面的管理难度较大。二是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生活的儿童容易遭受生活上、心理上的压力,儿童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观念随之改变,容易偏离社会正常轨道。
三、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领导和宣传,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
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妇女儿童发展的目的和措施,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调动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实施两个规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关注妇女儿童发展,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形成尊重妇女儿童,关心妇女儿童的良好风尚。在今后的工作中,优先考虑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倾斜,确保妇女儿童事业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二)加大女性就业扶持力度,完善劳动保障制度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为女性实现就业提供平等的机会。二是发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信息网络以及劳务派遣公司的作用,疏通拓宽就业渠道,对女性求职者进行免费职业指导,多吸纳下岗女工就业。三是加大对女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女性自身的素质和竞争力,努力改变广大妇女的择业观。四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妇女的各种社会保障在法律的保护下得以实现。
(三)加快发展基层妇幼卫生保健事业,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是加强农村、城镇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系统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二是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婚前体检的目的是为尽早发现影响结婚生育的疾病,以便对症治疗并进行医学指导,制订计划生育方案,促进优生优育。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认识到婚检的重要性,同时采取过硬管理措施,使青年男女把婚前体检变为自觉行动,成为结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程序。三是建立规范的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深入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严厉打击拐卖、绑架儿童和滋扰校园,拉拢、教唆、诱骗学生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更好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和受侵害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妇女法律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利违法行为
一是要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在加强对特种行业和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同时,加大查禁取缔卖淫、嫖娼和吸毒工作的力度,坚决铲除“黄色”文化,对制作、印刷、出版发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管理,防止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流入社会,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拐”、“禁娼”、“禁毒”的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行综合治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减少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北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郴州市北湖区妇联
200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