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古丈县妇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着眼、着重、着力于妇女儿童发展的重大问题,使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宏观政策中。
1、“两法”宣传列入普法规划。国家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实践告诉我们,法律、法规要成为实现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的武器,必须抓好法律的宣传普及。而要从根本上做好相关法律的普及工作,就要努力将宣传妇女儿童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纳入政府普法工作的总体布局之中。因此,县妇联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纳入 “五五”普法规划和司法部门“十一五”规划,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儿童工作的法律氛围。
4、制定《古丈县改善工青妇工作实施意见》。为了使妇女人才成长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促进妇女人才成长长效机制的建立,县妇联领导积极争取县委对妇女人才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召开了妇女人才工作会,讨论通过了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县妇联联合制定的《古丈县妇女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会议对乡镇妇联主席按副科级干部配备的规定给予进一步的细化,使之更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强调了村两委至少有一名女性,明确提出了村妇代会主任应作为村两委的候选人,力争妇代会主任100%进两委。这次会议对于宣传、培养各类优秀妇女人才,强化各级妇联班子建设,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制度上保障了古丈妇女人才事业的健康发展。
5、把妇女培训列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解决妇女就业尤其是农村妇女就业问题,一直是困扰各级妇联组织一大难题。为此,我们抓住“阳光工程”实施的机会,把农村妇女培训列入其中,确保妇女培训人数占总数的40%以上,使很多妇女都学到了一技之长,开辟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