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祁阳县妇联      发布时间:2009-07-30 10:10:07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陈 超
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两法两办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大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面,我结合人大执法检查、调研工作实际,重点就全县司法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我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简介
近两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不断加强和改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自身职能作用。针对家庭暴力日益增多的现状,近年来由政法部门牵头,连续开展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进一步优化了妇女维权环境,制止和处置了一些家庭暴力行为,化解了家庭矛盾,保护了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拐卖、残害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加大了卖淫嫖娼等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2007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98起。县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主力军作用,把“两法两办法”纳入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重要内容,对“两法两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大大地提高了公众对“两法两办法”的知晓度;同时,努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真诚挽救迷途妇女和失足青少年。两年来,全县有12名刑释解教妇女和未成年犯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县司法局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优质高效地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两年来共办理涉少、涉妇援助案件110余起,解答法律咨询900余人次。2007年以来,县法院共审理侵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强奸、重婚、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各类刑事案件50余起,依法判处被告人62人。同时县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案件时,注意遵循立法精神,在共有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抚养等方面,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如男方有婚外性行为,负有过错责任),维护公序良俗,保障公平正义。
二、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女性婚姻家庭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1、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妇女在家庭暴力行为中受损害越来越大。而部分受害妇女为了面子和维系家庭采取隐忍的态度,不愿或不敢向有关部门投诉,致使家庭暴力升级。
2、相关职能部门对家庭暴力的性质和危害认识不到位,认为家庭是家务事,不愿管,不便管,也管不好,因而没有很好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职责,这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家庭暴力的施暴者。
3、立法有欠缺。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有关反家庭暴力的规定仅见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但仅有几条,且规定得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如何查处家庭暴力行为仍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况。
——对策与建议
1、广大妇女要提高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大胆维权,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2、有关反家庭暴力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对待受害妇女的投诉,及时依法调处。
3、加快《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使反家庭暴力有法可依,提高反家庭暴力实效。
(二)妇女在财产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存在的问题
1、在一些农村和城郊结合部,结婚、再婚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和土地被征收、征用后的土地补偿费使用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被侵害或剥夺。
2、妇女(尤其在农村)对自己应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缺乏法律保护意识,绝大部分的妇女依照传统观念从来不会提及。
——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她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2、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行为,镇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履行职责,依法调处,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保护。
(三)妇女在人身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存在的问题
1、“黄祸”问题突出,卖淫、嫖娼现象有禁之止。
2、随着信息传输技术的高速发展,妇女遭受性骚扰的问题日益突出。
——对策与建议
1、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从严查处卖淫、嫖娼和组织、强迫、引诱妇女从事淫秽表演活动的违法行为,净化社会风气,减少“黄色”污染。
2、加强性骚扰立法,明确受性骚扰妇女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明确性骚扰案件的受理机关及其职责,做到真正从现实层面上解决保护受性骚扰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儿童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
1、社会、学校、家庭教育保护相脱节,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令人堪忧。政府在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方面缺少投入,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缺乏。而一些营利性的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增无减,给青少年的成长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还有由于学校保护与家庭保护之间没有实行有效对接,学校一旦疏于管理,就容易发生未成年学生受侵害和安全事故。
2、留守儿童问题不容忽视。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外出务工人员,因而留守儿童数量不在少数。有专家指出:“留守儿童因为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支撑,很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和心理危机。”另外,留守儿童也容易受到非法侵害或人身伤害。于是,“生活缺照料,学习缺辅导,安全缺保障,心理缺依靠”的“四缺问题”在留守儿童身上普遍存在。留守儿童已成为新形势下最脆弱和最易受伤的群体,政府、社会、学校和家长都应当给予足够的关心和重视。
——对策与建议
1、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当务之急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彻底清理网吧等不适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还未成年人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2、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及安全教育。关心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加强生存、安全、法制、品德教育,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个性修养等方面全面发展,尽量避免形成自卑、孤僻的畸型性格。
3、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给留守儿童及广大农村学生提供一个比较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发挥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构建社会化的教育和监护体系,以有效地解决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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