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两法两规划”
发布时间:2009-07-29 10:38:24
近年来,临武县司法局以服务中心、维护稳定为己任,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为抓手,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临武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意识。
(一)切实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当作重中之重抓紧抓实。
在2006年启动的“五五”法制宣传依法治理规划中,县司法局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列入重点对象,加大宣传力度。我局与县教育局、团县委等部门密切配合,不仅在落实青少年学法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上下功夫,还注重加强了教师的学法培训,注重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推动青少年学法工作的开展。一是办好法制宣传园地。县司法局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阵地,通过举办法律故事会、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互动活动,开展现身说法、情景训练、模拟法庭等体验教育,运用社区法制课堂、主题团队日等方式,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近年来,在县一中、二中等学校共创办法制宣传园地160余期,举办法制讲座40期,。二是上好一堂法制课。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动员志愿者、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集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播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电影电视节目,为学校图书馆配备一些适合青少年学生阅读的宣传普及法律、心理健康、家庭教育、青少年权益维护、自我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营造关心和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县共聘请法制副校长180名,法制辅导员60名,各中小学校还在县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指导下,制订完善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工作,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质量。近年来,在全县中小学校共上法制课56堂,受教育的青少年达6000多人次,赠送法律知识读本8000余册。三是加强了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2008年4月、7月和9月,县政府、县政法委分别组织召开3次整治全县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如何加强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查处接受未成年人的网吧和利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书刊、音像制品的摊点,共查处非法经营书刊5家、音像制品店2家、网吧12家、游戏厅8家,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四是发挥网络媒体作用,进行法制宣传。县依办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作用,通过电信短信平台,在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期间向学生家长发送温馨提示短信,要求家长教育子女学习法律常识,遵守法律法规,从小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将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列入每年学法内容加强宣传。结合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把学习、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利用“三八”妇女维权月、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类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方式学习、宣传。“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计生、法院、劳动保障、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在各街道社区、乡镇举办了12·4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宣传咨询活动,宣传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收到良好效果。各街道社区、乡镇村还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二、大力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是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的标志。近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处于相对弱势的妇女和儿童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法律援助,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一是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007年,全县22个乡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301个村委(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通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调解家庭纠纷和妇女儿童维权纠纷,使基层妇女儿童足不出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县司法局开通了法律援助“148”咨询电话,及时准确的接受法律咨询。二是成立了妇女维权小组。法律援助中心与县妇联联系,成立了妇女维权站,组建了维权小组,专门为妇联及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妇女,义务解答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条件下,对妇女、儿童要求法律援助的尽可能给予倾斜和帮助,援助内容不断扩大,援助形式多种多样,得到援助的妇女儿童数逐年上升。近年来,全县办理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援助案件80余件,办理受害妇女援助案件 120余件,接受咨询2200 人次。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受害妇女、儿童了解法律援助,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制度实施以来,县司法局通过新闻媒体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在临武法治网开辟专栏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公布受援对象和条件,公开市县法律援助机构的电话号码和办公地址,方便于民,并且向社会公开承诺“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
三、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积极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县民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按照市局 “拓展规范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树立良好的法律服务队伍形象。民安律师事物所不仅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指定辩护,对涉及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做到耐心服务,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公证处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还提供上门法律服务。民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广大律师、公证员热心为社区居民上法制课、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为居民提供热情、周到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县有10个乡镇与民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5个社区都有一位律师定期在社区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民安律师事物所、公证处立足本职,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发挥安置帮教职能作用,有效防止女性及未成年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县司法局建立了由乡镇司法所干警、责任区民警、村委会(社区)调解治保主任、帮教人员家属等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女性及未成年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举办劳动技能培训班,提供就业信息,帮助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同时着力抓好同益乡鑫悦建材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和实体的示范筹建工作,建立了“鑫悦建材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近年来,共安置帮教女性及未成年人刑释解教人员28余人,女性及未成年人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不断下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普法经费不足,对两法两规划的宣传覆盖面不广,部分边远山区的农村、学校宣传教育力度不强。
(二)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法律援助的队伍建设还很薄弱,没有充分发挥它的职能作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结合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妇联配合,认真扎实地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继续将青少年学法作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动员社会一切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争取增加法律援助经费,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
(三)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新领域,发挥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临武县妇儿工委办
200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