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战线上的“女先锋”
作者:南县妇联      发布时间:2009-06-29 23:12:41

 


禁毒战线上的“女先锋”
 
郭娟,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只要见过她的人无不对她那种风风火火的行动作风留下深刻的印象。1984年,她带着女承父业的梦想踏入了公安队伍,至今已在公安事业上战斗了24个春秋。2002年6月,局党组一纸调令,将郭娟调到禁毒大队任副大队长兼内勤工作。几年来,她脚踏实地,切实履行禁毒民警的岗位职责,与男同志们一道风里来,雨里去,打毒枭,断网络,抓基础,重宣传,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郭娟作为一名禁毒女警,长期与吸毒人员零距离的接触,触目惊心的事实令她震惊,特别是对于一些深陷毒品的年轻人,她由衷的感到心痛。为此,郭娟经常用心去观察和分析他们吸毒的原因,她发现不少吸毒人员之所以染上毒瘾,是因为无知、不懂法、不知道毒品的危害性。她觉得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远比缉毒破案重要,只要人们的意识提高了才会自觉地抵制毒品的侵害。得到这个结论后,郭娟决定对禁毒宣传工作加大力度,她紧紧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向队领导建议,禁毒宣传工作要采取平时教育与集中教育的方法,把重点放在青少年、外来流动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身上,并制订了一系列的宣传措施,建立了禁毒宣传的长效机制,协助禁毒办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反响强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了禁毒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工作。通过她的努力,有效的促进了南县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做好《禁毒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的宣传工作,郭娟很早就开始积极筹划准备。 6月1日,她精心构思宣传举措,开展了内部丰富、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禁毒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禁毒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毒品知识咨询20余条;6月12日,她与县禁毒办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入到南洲镇社区,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举办了短期的培训班,规范了社区戒毒操作流程,提升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6月15日,她组织对全县5家使用企业再次进行了《禁毒法》宣传活动,实地查看了企业使用易制毒化学物品的台帐、库存、储存,代表禁毒办与5家企业签订了禁毒责任状,加强了对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管理力度;6月23日,她与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对全县使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五家医院进行了禁毒宣传和精麻药品的管理进行检查,并签订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责任状;6月23日晚至24日晚,又与文化旅游局对全县娱乐场所、网吧进行禁毒宣传,督促娱乐场所业主将禁毒警示牌张贴在娱乐场所的醒目位置,鼓励业主和从业人员坚决与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共签订责任状100余份;6月25日,她还协助广播电视台录制了《南县禁毒工作侧记》电视宣教片,并在南县电视台进行播放,6月26日,她与教育局组织南洲镇城区学生上街游行,宣传我国政府禁绝毒品的法律法规和决心,号召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游行结束后,她与禁毒办同志一起前往南县职业学校进行《禁毒法》知识的讲座和宣传,引导学生树立“远离毒品、拒绝毒害”、“不让毒品进我家”的思想观念,组织职业学校的全体师生进行“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大型横幅签名、禁毒宣誓活动,使在校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增强了青少年抵御毒品的能力。进一步巩固了“无毒学校”的成果,为创造“无毒社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通过郭娟和队友们的努力,南县的禁毒宣传工作连续几年被益阳市禁毒委评为先进单位,她本人也被市禁毒委评为先进个人。作为一个女人,郭娟同样承担着作妻子、作母亲、作女儿、作媳妇的责任,这其中的艰辛,从她那永远匆忙的脚步中可以读到。可作为一名禁毒女警,郭娟用她的忠诚和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克服一切困难,默默无闻地战斗在禁毒战线上,她用自己的生命和热情谱写了一名禁毒女警的人生赞歌。
 
 
 
南 县 妇 联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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