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妇儿工委业务培训资料
作者: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6-29 15:51:36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戈海英
2009年6月26日
 
1、妇儿工委的成立
妇儿工委全称“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妇儿工委成立于1990年2月,靖州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2月 2003年6月正式更名为靖州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编制1个,现有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人员1人(也就是我)。
2、妇儿工委各级分管领导构成图
国务院妇儿工委主任:          国务委员刘延东
湖南省人民政府妇儿工委主任: 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宪平
怀化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主任:  副市长谢宏有
县妇儿工委主任:               副县长杨桂兰
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为各级妇联主席
3、县政府妇儿工委34个成员单位
组织部、发展计划局、广电局、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团县委、县妇联、人事局、科协、残联、体育局、文化局、法制办、总工会、扶贫开发办、招商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水利局、移民局、红十字会。由以上34个成员单位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和各项指标的顺利达标。
4、妇儿工委与妇联的区别
相同点:工作目标相同,工作对象相同(都是妇女儿童)
不同点:
1、工作网络不同。妇儿工委面向成员单位(即:前面提到的34个单位),妇联面向16个乡镇妇联、99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
2、工作方式不同。妇儿工委通过协调推动34个成员单位去做。妇联是各级妇女组织亲自去做。
3、工作职能不同(非常关键)。妇儿工委要求盯住立法住政府出台政策。妇联是党的群众组织,要用活动去宣传教育群众,这是妇联的长项,也无所厚非。所以妇儿工委不搞活动,妇联常搞活动。妇儿工委就是要盯住34个成员单位,并推动成员单位在立法,执法和政策层面维护妇女儿童利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总而言之,妇儿工委是政府与非政府组合——中国特色创造。一方面挂着政府的牌子,承担政府职责,必须按照政府工作的要求、运行机制去做。另一方面设在妇联,承担妇联的任务,必须遵循群团工作的规律去做。
6、县、乡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在推动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中的任务职责
1、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员单位制订规划实施方案,撰写年度计划及总结。
2、通过落实责任、检查督导、监测评估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每年年底县政府妇儿工委都会对乡镇妇儿工委及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进行检查督导)
3、通过培训,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骨干队伍。(今天的培训正是在行使这一职责)
4、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关注和参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
7、妇儿工委工作计划、总结的撰写
开头语:为了认真贯彻实施《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县妇儿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单位充分履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根据年初责任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度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方面(含调整领导机构方面)
2、落实工作任务方面(根据年初签订的妇儿工委责任制,落实工作任务情况)
3、经费投入方面(拨出的专项经费,开展活动的经费,学习经费等)
4、重点、难点问题突破方面
5、开展的活动及宣传工作方面
6、其它工作方面。
 
重点指标介绍
 
一、妇女与经济方面:5个主要指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经济资源包括:资本、土地、原料、技术、信息。(就土地举例,国家出台的法律政策有: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有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农村土地承包,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承包土地,已婚妇女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丧偶,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中办2001年9号文件:切实提高对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要解决好出嫁妇女的土地承包问题;要处理好离婚或丧偶妇女土地承包问题;有关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对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要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自觉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40%以上。我县女性从业人员为6.66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2%,已提前达到规划要求。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95%以上。我县已达97%。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5个主要指标
在这一项内容中,我县有以下几项未达标
1、规划要求人代会女代表,政委女委员的比例要在上一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情况是上一届即2002年县人大代表168人,其中女性20人,比例为11.9%,本届县人大代表179人,其中女性19人,比例为10.6%,比上一届低 1.3个百分点;2002年县政协委员151人,其中女性31人,比例为20.5%,本届县政协委员有166人,其中女性29人,比例为17.5%,比上一届低3个百分点。涉及的责任单位是人大、组织部、政协、人事局、妇联。
2、规划要求到2010年乡镇(管委会)党政班子要各有1名女干部,我县目前有甘棠、太阳坪、坳上、平茶、新厂5个乡镇未配齐女领导。涉及的责任单位是组织部、人事局、妇联。
3、规划要求到2010年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比例要达到50%,我县尚没有达到这一指标(40%多)。涉及的责任单位是组织部、人事局、妇联。
三、妇女儿童与教育:8个主要指标
向大家通报我县2008年关于妇女儿童与教育的有关数据
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   99.96
小学年辍学率控制(%)    0.158
初中毛入学率(%)       99.1
成人识字率(15岁及以上):女性92.1%,青壮年识字率(15-50岁)女性99.8%
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的计算方法
适龄人口中已进入小学学习的在校学生总数÷适龄人口数×100
初中学生毛入学率的计算方法
初中在校学生数÷初中学龄段人口总数×100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
1、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为什么要重点提这一指标?因为这一指标是我国在90年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没有实现的,我县也没有实现。因此,在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时,国家领导人向世界做出了承诺,国务院妇儿工委积极开展了“降消”项目,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大家看一组孕产妇死亡有关的数字:——全球每分钟有1名孕产妇死亡,现在我们讲了15分钟的课,就已死亡了15名孕产妇。每天有1600名孕产妇死亡(相当于一所中学的在校学生数),每年有58.5万孕产妇死亡(相当于2个靖县总人口)。
——我国2003年孕产妇死亡率为51.3/10万, 居世界第81位(位次越靠前,死亡率越高)。
——我县2000年因死亡4例孕产妇,孕产妇死亡率为130/10万,是我国2003年孕产妇死亡率的2倍多(当然我们的人口少,基数小,死亡1例比例就会很大,所以死1例就不得了),受到全省黄牌通报批评。新规划实施九年来,由于各方面投入加大,我县已实现孕产妇0死亡,在湖南省、怀化市名列前矛。
2、降低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向大家通报全世界、我国和我县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全世界5岁以下儿童每年死亡1200万人,其中90%是发展中国家。低于20 ‰ 好,高于140 ‰ 很差,发达国家平均为6 ‰。
——我国2003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5.5 ‰和29.9 ‰,居世界第84位,属中等水平。
——我县2008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2.2‰和16.5 ‰,低于20%,属于好的那种。
   死亡的原因主要有2种: 意外伤害死亡、疾病死因 :肺炎(第一位死因)、腹泻。
3、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这一指标是我国在90年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没有实现的指标。(其指标是指以县(区)为单位,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在1‰以下)。我国现有106个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在1‰以上。我县一直控制得很好,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几年来均为0,控制在目标要求1‰以下。
五、妇女儿童与法律
重点讲禁止针对妇女儿童的一切形式的暴力。
全国妇联2000年调查显示:中国2.6亿个家庭中:约有8000万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现象,每年约40万个解体家庭,25%祸起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类型:一是身体暴力—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欧打、推搡、脚踢,使用工具攻击等。二是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引起他人难受的语言。三是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关系、性接触等。
针对家庭暴力,我县2004年出台了靖委办[2004]50号《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零家庭暴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县共设立了反家庭暴力报警点19个,全县部分单位及行政村共悬挂了反家庭暴力报警提示牌186块,印发了《湖南省人大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宣传小册子7000多份,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机构5个,分别是: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设县妇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设县司法局),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设县法院),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设县公安局),家庭暴力伤害伤情鉴定中心(设县人民医院)。
 
向大家介绍几个法律中对家庭暴力的规定
《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共有五条:
第2条:禁止家庭暴力。
第32条:实施家庭暴力的,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第43条: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45条:对实施家庭暴力构造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自诉;检察院也可以公诉。
第46条: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对家庭暴力的规定共有五条:
46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58条:违犯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犯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国形成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包括15个:《宪法》、《刑法》、《婚姻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
政策性文件18个:《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关于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的通知》、《儿童玩具强制性国家标准》等。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主要是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水,厕所,环保,森林和绿地)。
改水:农村改水,就是改善农村的饮水卫生条件,以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和地方病为目的。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由不卫生饮水引起的疾病达80多种。我省洞庭湖一带益阳、岳阳等地流行的血吸虫病就是由饮水不卫生引起的。
提问:对饮用水的消毒知识有哪些?
答:不卫生的水含有矿物质(俗称重水),和各种致病菌(肠炎、痢疾),能引起多种疾病。一般来说,生活饮用水必须煮沸消毒方可使用。
改厕:农村卫生厕所的标准是,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不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00年90.95%,2005年91.5%,2008年85.38%。)
提问:县里什么部门能够提供修建卫生厕所的服务?
答:县爱卫办。不仅提供农村改厕的技术服务,还提供建卫生厕所材料补助。
提问:县里的改水、改厕的优惠政策及申请改厕的办
答:县爱卫办对每个农村改水工程每人3元改水经费的补助。
申请改厕的办法:需要改厕所的村、组先写报告和户口发名册各1份,盖好乡、村、组公章,交到县爱卫办,由县爱卫办派人该村、组调查后,经农村改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立项报批。
 
今天的培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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