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通道县妇联半年信访分析
作者:通道县妇联
发布时间:2009-06-26 17:35:35
通道县妇联2009年半年信访分析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49件,结案率98%。 从整个信访情况分析,反映的主要问题依次是:婚姻家庭类26 件,占信访总数的53.1%;劳动权益类7件,占信访总数14.3%;人身权益类6件,占信访总数12.2%;财产权益类2件,占信访总数4.1%;政治权益类3件,占信访总数6.1%;文化教育类0件,占信访总数0%;其它5件,占信访总数10.2%。与去年相比,信访总量呈上升趋势。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1、婚姻家庭类案件数量居首位。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此类案件26件,占信访总数的53.1%。主要是反映夫妻一方有外遇、家庭经济问题和子女教育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一是配偶有外遇案件是突出问题,女性取证非常困难。在半年的来访中,因婚外情导致家庭矛盾的比例上升,在家庭中男性出现婚外情之后,即便是有的男性在家庭之外与她人公开同居或者经常发生不正当交往,若女性要到法院起诉,因缺乏证据,或因知情人不愿意出来作证,致使来访女性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二是子女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成为离婚纠纷中的焦点问题。离婚诉讼中为住房所有权、子女抚养权相持不让。财产分割中隐匿财产现象造成的分割不公、离婚后对方不执行法院判给子女的抚养费等问题均成为影响家庭稳定、影响子女生存教育环境的棘手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是不服离婚判决的问题始终存在。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是对“第三者”的举证难。无过错方可以得到婚姻损害赔偿,但证据问题却难倒了离婚妇女,造成有苦说不出的局面。二是丈夫隐慝转移财产。男人有外遇后将收入或财产隐藏或转移,做妻子的却浑然不知,离婚时才知道事态严重,无可奈何不得不面对什么也得不到的结局。
2、家庭暴力问题依然值得关注。一是来访女性反映,女性受家庭暴力侵害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但因受传统“清官难断家务事”观念的影响,在受害女性一再要求对施暴者进行拘留或其他处罚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害女性的合法权益。二是从反映的问题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大都是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在经济上依赖男性;也有部分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是因丈夫有了“外遇”要求离婚而自己不愿意离婚的。三是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反复施暴,又构不成犯罪的家庭,对施暴者采取措施较难。四是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
3、社会救助方面需求激增。因生活困难、疾病缠身来访妇联,要求救济的求助人员增多,有6件,占总数的12.2%。一类是贫困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因生病或孩子患重病,付不起巨额医疗费而寻求救助;另一类是上访妇女因无力负担诉讼费用,请求救助;还有一类是子女上学交不起学费,请求帮助。来访的妇女都有些不幸的经历,如孩子得白血病,妇女得肿瘤、尿毒症、肾病,单亲家庭等。患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后,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原本收入不高的家庭更陷入绝境,要求妇联援助。
4、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及相关权受侵害现象较严重。今年来,妇联接待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信访案件共3件次,涉及到40多人,占信访总数的6.1%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一是《土地承包法》缺乏性别视角,没有充分考虑到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二是村规民约监管存在盲点,目前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村委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 “农嫁女”、“离婚女”的土地承包和相关权益,出现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
5、其他类信访比例增加。主要是法律法规政策、心理咨询是咨询上访项重点,心理咨询较以往有所增加,以及婚姻出现危机的妇女寻求怎样处理好与丈夫的矛盾等问题。
三、应对上述问题的具体做法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我们通过三八维权周、法律知识进社区等形式,加大对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群众法制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学法、用法、懂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姻家庭观。利用世界反家庭暴力日等契机,加强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使公众认识家庭暴力的本质,谴责家庭暴力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利用上街摆摊设点,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增强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社会各界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的自觉性。
2、领导重视,强化合作,为信访群众办实事。我县领导非常重视妇女信访工作,把妇女信访反映的重点问题纳入目标考评体系;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为贫困妇女、患病妇女儿童子送温暖;我们还通过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与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呼声和问题,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
3、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建立特邀陪审员制度。积极争取法院的支持,建立由妇联干部担任法院特邀陪审员制度。二是建立家庭暴力预警系统。妇联组织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机制。在社区(村)建立妇女维权站、家庭暴力投诉站340多个,在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点8个,负责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接警、救助、和处理,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三是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机构。妇联组织与司法、部门联合成立各类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服务机构,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救助。
4、关注典型案例,提升维权层次。从信访案件来看,女性之所以被视为弱势群体,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相当一部分女性缺乏自信精神和敢于面对现实的勇气,完全为了孩子而尽量维系一个表面完整的家庭。在信访过程中,我们耐心开导受害妇女,鼓励她们要自立自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告诉她们预防措施,交给她们一些自我保护的办法,为她们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通道侗族自治县妇联联合会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