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黄志娟      发布时间:2009-06-16 09:09:08

 


 
关于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江华瑶族自治县妇联 黄志娟)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妇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国际金融风暴的加深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江华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县充分发挥妇联是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维权各项措施,确保了职责范围内的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等的资源,已在县直单位及乡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几年,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受聘为人民陪审员,并参加了业务学习。多年来,共陪审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20起。二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去年来,接待来信来访134件,法律援助35件,为妇女代书代诉30余起,调处率100%,调成率90%以上。这些有效措施,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了矛盾纠纷,特别是处理好了大量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案,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了基层村妇代会建设。全县依法选举产生了妇女村委委员484名,妇女当选率为98%,确保了妇女参与基层决策和管理权利,充实了基层组织力量。
(二)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自我维权法律意识。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规划》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我们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妇女维权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
(三)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抓住时机,通过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去年走访慰问了女童15名,发放慰问金4500元。特别是开展了留守儿童活动,建立留守儿童相关档案,如对大圩、两岔河等乡镇留守儿童进行了定期走访。在去年的冰灾期间,我们采取市妇联拨款、妇联组织捐款、社会捐款等渠道筹措了救灾经费,发放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帮助受灾妇女群众度过难关,其中大锡乡还涌现了1名抗冰救灾典型。我们还非常关注妇女的健康,去年发动妇女参加安康保险613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妇女维权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但由于思想观念等各方面影响,当前的妇女维权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男女不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三是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四是经费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造成维权经费严重缺乏,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多数是弱势群体,尤其是这些妇女的素质低下、帮扶难度大,加之受组织性质、职能所限,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妇联协调各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五是人员问题。妇联没有从事维权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大大的减弱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进而影响到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抓住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
(一)整合力量,打造参与维权工作新局面。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
(二)转变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三)健全网络,争取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健全维权网络,将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及时掌握妇女权益动向,争取超前维权;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打破妇联坐等妇女来访的传统方法,让妇女能够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消除心理障碍;建立健全法律保护网络,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服务,让她们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并及时得以解决;建立健全妇女帮教网络,让失足、犯罪妇女走向社会后不再重新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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