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出嫁女责任田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作者:欧阳波      发布时间:2009-05-22 00:24:05




 


督察组在乡镇听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情况汇报




 





 


督察组到村组作现场指导




 






5月20日、21日,炎陵县妇联主席与县经管局、农业局的领导一起到西片乡镇督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通过走访,了解到各乡镇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农村妇女结婚、离婚、再婚的承包权处理等政策条文,开展村组培训,层层分解责任。收老证,摸底清册,实地查看土地四界,填写土地承包合同,重新换证,各项工作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督察情况显示,炎陵县农村妇女儿童的土地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大部分村组是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一定30年不变的条文,出嫁女责任田没有变化。少数村组因人口变化、国家建设、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承包耕地小调整,其村规民约没有完全保证出嫁女责任田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情况下,出嫁女不会因经济价值微薄的耕地问题起纠纷。只有在出现土地征收等有明显经济效益的时段,才会出现出嫁女责任田问题上访事件。现在的村组负责人因参加过会议或培训,普遍知晓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条文,但是,很难说服大多数农民百姓接受男女平等的观念。出嫁女因责任田权益受损告上法庭,法院都会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但是组里调田时落实难。




 


一个成功案例:鹿原镇洣西村上墟组刘组长因出嫁女责任田案件接到法院传票后,通知全组村民每户去一个代表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由组里发工资并负责中餐。目的是让全组百姓旁听,知晓出嫁女土地权益官司判出嫁女赢。最后,出嫁女分到了组里的土地征收款,全组农民自然接受法院判决结果,没有去为难组长。




 


启示: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宣传妇女合法权益政策法规保护条文,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让所有农民理解并自觉接受出嫁女土地权益受保护的观念,了解违法没有好结果,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花了钱还要输官司。




 


二是加大法院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土地征收资金,由村组将资金分配方案交乡政府审查,没有与法律相违背的地方,再同意发放征收款。避免出现赢了官司得了理,却因没事先冻结帐户而拿不到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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