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妇联职能 努力做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心得体会
湘潭县妇联主席 杨翠英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针对我国发展过程中一些领域和方面出现的发展不够平衡问题,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用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要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重要论述,对科学发展观作出了明确的科学评价,深刻的揭示出科学发展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学习和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既要把握精神实质又要突出实践特色,既要让群众得实惠又要使自己有提高。就妇联工作来说,关键是要按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推动自身的科学发展。用发展的思路研究妇女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妇女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
全国妇联十大章程明确提出,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目前,各级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都设立在妇联,妇联组织担任着双重角色。笔者现任县妇儿工委办主任,就如何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能,谈谈四个方面粗浅的学习体会:
一、强化责任意识,营造全面维权履职氛围。
多年来,湘潭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颁布后,以深入贯彻实施《两个规划》为主线,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强化政府在妇女儿童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了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主要党政领导通过召开党务例会、座谈会、课题调研等形式了解、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在制定政策、出台文件时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求。31个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部门,为实施《两个规划》自动履行职责,努力营造了有利于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但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县又是一个农业大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影响甚广,现实生活中的男女平等与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还有一定的距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全面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我县妇女人均受教育程度偏低;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依然不高;群众优生意识不强;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等,这些足可说明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营造妇女儿童维权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协调意识,健全资源整合履职机构。
为了使妇联组织能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效地服务于广大妇女儿童,从国务院到地方县级人民政府都相应出台了《两个规划》,为妇联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职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抓手,使妇联工作手臂得到进一步延伸,对整合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力量有积极的作用。我县《两个规划》涵盖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六大领域,182个指标涉及全县30多个部门和单位。在规划实施以来,县妇联认真履行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协调,有效地推动了我县两个规划的实施。据两纲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县级182个指标有177个已达到2010年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和省、市《两个规划》目标。特别是人口大县连续三年保持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已超过发达国家水平。但还有五项指标未达标,且实施难度较大,迫切需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更需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克服工作经费的不足,权威性不够,保障措施不硬等困难,将惠及广大妇女儿童的事业做好,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统筹规划、协调推动的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协助政府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完成妇女儿童可持续发展的两纲目标做出积极的努力。
三、强化发展意识,创新科学落实履职行动。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创新发展的科学理念。江泽民同志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研究新情况、分析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妇女儿童事业要发展,必然会遇到阻碍其发展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地思考、探索促进妇儿事业大发展的新路子,采取新措施,创造新业绩。我们应该落实好以下三个方面的行动:一是做好调查研究,为妇儿事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围绕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两个规划》未达标的具体事项,县妇联四个党组成员一人一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现状,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可行性建议与对策。二是创新理念,为妇儿事业发展提供思想基础。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要善于解放思想,大胆提出设想,要问计于民,勇于担当,敢为前人所不为。近几年,我县在诸多方面已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了许多的新经验。如: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出生缺陷干预等全部由政府买单,大大降低了妇女因病返贫和缺陷儿童成长的社会成本。这些都是我县政府领导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妇儿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为妇儿事业发展形成合力。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在“联”字上下工夫,在“联合、联手、联动”中彰显优势,借助政府资源推动妇儿工作。整合社会多方力量,创建载体,搭建平台,构建妇儿工作社会协调机制,制定好工作职责、任务分解、督查和信息反馈等系列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经常与每个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和交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完成的动态,形成妇儿工作政府主导,妇联主动,部门协调的良好格局。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妇联组织履职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妇女素质提升行动”。我们要切实提高妇女素质,落实妇女教育培训计划,使城乡妇女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注重不同群体女性的不同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促使女性成才成功。努力使广大妇女进一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同时,加强道德思想教育,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是积极开展“妇女创业创新行动”。参与经济发展,是实现妇女发展的根本途径。我们要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推进妇女创业创新,团结引领妇女为实现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大力宣传女性创业典型,用优秀女性创业创新的成功实践和拼搏精神,激发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敢想敢干、敢作敢为的精神,积极投身创业创新热潮。
三是大力开展“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家庭建设是妇联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落脚点。我们要以平安创建为基础,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评创工作。创新形式,挖掘亮点,深入推进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美德在农家”等行之有效的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科学理念和生活方式,为“两型社会”建设做贡献。继续深化以“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主题的“双合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利用家长学校,加强对农村儿童家长、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家长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四是切实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本次学习活动的安排,妇儿工委办根据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湘潭县妇女病普查普治情况》、《湘潭县女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湘潭县婚前检查状况》以及《湘潭县家庭教育现状》等方面的专题调研,以抓规划实事项目的落实为重点,提出解决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努力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促进妇女儿童平等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总之,作为妇女儿童工作者,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协调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全体妇女儿童,尤其是弱势妇女儿童,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加强对新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特点和服务需求的研究分析,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履行好妇联职能,努力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