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民事审判服务活动
作者:株洲市妇儿工委办
发布时间:2009-04-03 15:38:37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专项民事审判服务活动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
联儿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6个月的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民事审判服务活动。
市县两级法院在活动期间集中审理一批维权案件,并组织好公开开庭和旁听活动。主要是涉及妇女、儿童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的离婚、继承纠纷、监护权纠纷,以及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三费纠纷”;涉及女职工劳动权、休息权、女工权益特殊保护的劳动纠纷;涉及家庭暴力、学生伤害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生命、健康权益纠纷;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等土地承包权益纠纷。加强与律师协会、妇联、工会、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的联系,重点案件加大人民陪审员、特别是当地妇联、工会组织、教育、卫生行政等部门中受聘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和协助、参与调解力度。两级法院与当地妇联一起共同组织开展一次维权案件的集中审理和旁听活动。中院维权合议庭组织开展一次网上直播开庭活动。同时开展如何做好外地打工人员的维权案件审理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保
护以及如何在婚姻家庭案件中采用亲情调解的特色服务活动。
活动成立了以中院党组副书记、吴秋林副院长任组长、赵京生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基层
人民法院院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通过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民事审判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识,扩大司法维权社会效果,加大社会维权力度,预防和制止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
株洲市妇儿工委办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