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目标值为98%,而湘潭市为76.9%,湘潭市生育保险覆盖率有待提高
发布时间:2009-04-01 09:04:29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水平,是体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3月30日至31日,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对各县、市、区《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共72项指标进行督查进发现,大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而生育保险覆盖率低成为了突出的问题。
今年是《两个规划》颁布实施以来的第9年,按照要求《两个规划》中的72项指标将于明年全部达标。通过监测评估,目前,湘潭市妇女发展规划六大领域的44项主要量化指标,离2010年目标有差距的指标有4项;儿童发展规划四大领域的28项指标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的指标有3项。婚检率、妇女病的普查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农村卫生自来水普及率四项指标的达标难度较大。而差距最大的是生育保险覆盖率远远低于2010年的目标值。
<<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女职工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可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交纳,个人不可以参加生育保险。但由于认识模糊,观念未转变,一些没有女职工或没有生育女职工的单位,对生育保险采取抵触态度,未参加医疗生育保险,民营企业参保积极性也不高。目前,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1.1万人,生育保险覆盖率为76.9%,远远低于2010年目标值98%。
(湘潭市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