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离婚案妇联人民陪审员说了算
作者:桑植县妇联      发布时间:2009-03-31 13:39:27

 




 


桑植县离婚案妇联人民陪审员说了算



 


 



 


2009年3月30日,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居委会李源、刘开武的离婚财产由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完结。男方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组合柜等活动财产从房子里悉数搬出运走,100平方米的房产归女方李源所有。这次执法行动,宣告又一起离婚案的财产分割由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妇联干部说了算。



 


2009年元月6日,当事人李源(女)、刘开武(男)夫妇的离婚案在桑植县人民法院开庭,县妇联干部谷晓君作为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通过庭审,判决离婚。在婚姻财产分割的时候,就房屋如何分割,妇联人民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的观点出现分歧。证据显示,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系女方婚前一人出资购买。但男方说自己出了一部分资金,却没有充分的证据。为此,合议庭其他人员就房屋如何分割有些犹豫。但妇联人民陪审员提出,在家具、电器等活动财产倾斜分给男方的基础上,坚持把房屋判给女方。最后,合议采纳了妇联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这个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以后,男方一直不服,但也不上诉,却拖延着不从住房里搬走,严重影响了女方的正常生活,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始执法的一幕。



 


近年来,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正当合法权益,桑植县妇联充分发挥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优势,积极主动介入到婚姻财产、老人赡养等有关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案中,多次参与妇女、儿童、老人的行政、民事等案件审理当中。这项工作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在法庭开庭前,主动与当地人民院联系,提前介入,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第二步是在庭审中,仔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明辨是非,妇联人民陪审员以一个正式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决不做摆设,为合议时能提出自己的观点积累扎实的资料;第三步是在合议时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一票话语权,充分发表充分意见,积极为弱势群体说话,就算是跟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不同的时候,也会坚持自己的一票意见。



 


自2005年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共参与到这样的案件21起,为21名当事人直接维权。这样,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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