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救助管理站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事迹材料
作者:郴州市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2009-03-12 15:26:59

倾情关爱妇女儿童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郴州市救助管理站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事迹材料



妇女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儿童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近年来,我站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力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让每位流浪求助的妇女儿童不再无助,是我站的指导思想。我站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维权机构,定期研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求助妇女儿童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2003年来,共帮助2012名求助妇女儿童回到家庭,其中精神病及痴呆傻妇女儿童929人,危重病妇女儿童165人,残疾妇女儿童312人,流浪少女326人,无一病死、饿死或其他非正常死亡,有效维护了求助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不抛弃、不放弃每位流浪求助妇女儿童,是我站的行动指南。长期流浪的妇女儿童大多数蓬头垢面,情绪异常。我们伸出友爱热情的双手,给其家人般的精心照顾,帮助她们洗澡、换衣、理发,对有病的求助妇女儿童及时送往医院治。由于大部分求助妇女儿童生理、心理不健全,随时可能引发自杀、自残等突发性事件。为此,我站加大了人文关怀和教育保护力度,帮助她们重树信心,引导其家庭成员重建亲情,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根本问题2008年年关我们全体工作人员经过8个多小时的辛勤努力,帮助企图从七楼跳楼自杀的临武少女王芳高高兴兴地随家人回。2007年,我站联系市电视台记者、安仁县妇联民政局,共同将年仅10岁的曹美秀等四位流落北京街头卖花安仁女孩,送回家庭重返学校。每当看到流浪妇女儿童重回家园时的灿烂笑容,我们深感再苦再累都是一种欣慰!


让更多的流浪妇女儿童得到倾情关爱,是我站的不懈追求。为了确保求助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我站建立完善了《流浪乞讨人员男女分区管理制度》、《流浪乞讨妇女儿童站内生活制度》、《精神病及痴呆傻人员救助及护送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2008年以来我站花费3万余元设立了妇女儿童救助专区。目前,总投资350万元,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可容纳50名妇女儿童,集办公、宿舍、娱乐室、教室于一的流浪妇女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同时,站决定将因家庭暴力及其他原因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纳入救助保护范畴。


   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大量流浪妇女和失学儿童得以重返家园校园。今后,我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倾情关爱妇女儿童,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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