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1900人次受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作者:彭科 何荣
发布时间:2009-02-25 08:22:33
我县1900人次受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永顺县妇联 彭科 何荣
2008年,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8年,全县参保居民5.1万人,参保率为80%,超出省、市规定的50%参保率的要求,全年基金总额应为6.3万元。7至12月份,全县参保人员累计受益1911人次,其中住院受益1911人次,累计审核医药总费用528.4万元,可报费用为430.4万元,可报费用占审核医药总费用的81.5%,基金支付总金额230.1万元. 实现了人均筹资总额、财政补贴标准、单病种报销金额、参保率“四个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