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切实维护拆迁改造工程中的妇女权益
作者:芙蓉区妇联
发布时间:2009-02-11 16:09:50
娘家作主,我住上了新房
2009年2月9日,家住芙蓉区朝阳街道朝阳二村妇女肖宝秀心情非常激动,因为她领到了领到了朝阳二村整体改造建设工程第一期安置房的新房钥匙。她说:房子来的不容易,是娘家人为我作主,我才住上了新房。
朝阳二村整体改造项目是芙蓉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也是迄今为止长沙市规模最大的旧城改造项目,更是贴近广大市民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在拆迁的过程中,有部分家庭因纠纷、离婚或组合型在拆迁补偿的分配、房屋产权家庭的归属、小孩抚养权等系列问题引发新的矛盾。朝阳街办事处妇联、社区各级组织和妇联专干及时了解妇女儿童的生活情况,对存在困难的对象及时送去关怀,尽力解决困难,帮助脱离困境,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朝阳二村原48栋居民肖某,与老伴属半路夫妻,在拆迁中,老伴的儿子,付某,强烈要求后母肖宝秀老人搬出该房屋,住到乡下去(原前夫所生女儿家里),房屋产权归继子付某所有,鉴于这种情况肖宝秀老人向社区妇联倾诉,要求妇联为她撑腰,争回自己的合法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街道妇联得知情况后,在工委副书记宾雪丰的带领下,耐心细致地做其继子付某的思想工作,并向他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使他明白了政策,改变了态度,肖宝秀也如愿得到了拆迁补偿款,住上了新房。
朝阳二村的姚某系原长沙钢厂退休工人,与前夫协议离婚,她与女儿一起生活,所住房屋判归女方。朝阳二村拆迁改造中,前夫曾多次上门骚扰,经常吵闹,扬言收回房屋所有权,使其母女俩生活不安,得知情况后,社区妇联及时上门调解、劝说,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妇联请来长沙钢厂工会负责人,一起出面劝说和调解,通过反复做工作,依法办事,终于化解了矛盾,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进行,母女俩的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在朝阳二村拆迁中,街道社区妇联共帮助23位离婚妇女及家庭得到了合法所得,有效地遏制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做到和谐拆迁,和谐回迁。她们纷纷表示,要珍惜美好新生活,建设美好新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