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市为全市中小学建设开“绿灯”
作者:怀化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推荐)      发布时间:2009-01-12 01:50:16

 


怀化市洪江市为全市中小学建设开“绿灯”
一、切实做好中小学建设规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立足实际和着眼未来的原则,制定出中小学校中长期建设规划,与发改、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并严格按规划实施。国土、建设等部门在制定国土利用总规、城镇规划、集镇规划、村庄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学校建设规划布局。

二、全力支持中小学校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对学校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和改扩建校舍及老师住房、校舍维修、合格学校建设等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对项目建设的质监费、审图费、白蚊防治费、监理费、测绘费及项目预审费、造价咨询费、放线费等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证、避雷装置安全检测只收取工本费;危房鉴定费按每宗80元收取;劳保基金按1%收取;免收城市建设配套基金、城市规划设计费、政府基金、二墙改基金、水泥扶散费;地震办和消防队要做好学校建设过程中相关的指导工作,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人防异地建设费不向中小学校直接收取;学校所使用的土地由国土部门负责征收,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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